深圳宝安区原组织部长王海玲受贿被查处
时间:2007-03-09 08:52 来源: 点击:次
奥一网讯 昨日召开的深圳市纪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证实,宝安区委原组织部长王海玲已被深圳市纪检部门查处,而在此前已受审的宝安区公明街道办原副主任林建荣供称,自己曾向王海玲行贿40万元。
宝安区公明街道办原副主任林建荣涉嫌受贿逾千万在今年一月受审期间,称自己在被“双规”期 间,向深圳市纪委、宝安区检察院检举,曾向宝安区前区委常委、前组织部部长王海玲行贿40万。也有知情者此前介绍,林建荣在被查处时,写的一份供述材料 中,就出现20多个错别字,如此素质之所以能混上街道办副主任,就因向宝安区组织部领导行贿。在林建荣系列案公开后,关于王海玲的问题一直没有官方消息披 露。
据2003年的一份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材料显示,王海玲,女,1958年6月出生,陕西西安人, 在职研究生,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2月参加工作,2006年7月,深圳市委在宝安区召开干部会议宣布王海玲不再担任中共深圳市宝安 区委常委、委员、宝安区组织部长职务,另有任用。据悉,她的新职位是市驻深工委巡视员。知情者称,调至新职位也是方便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进行查处。
谭国箱在昨日的报告中说,2006年深圳市纪委重点查办了王海玲、深圳市环保局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原主任樊庆恩受贿案、盐田区直属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汪国栋受贿等案件,这也是官方首次公开王海玲案,但没有详细披露王案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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