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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不依使虚假广告猖獗
时间:2010-05-21 11:20 来源: 点击:

  多年来,虚假广告坑害了亿万消费者。特别是电视台和大报刊做广告,加上名人、明星忽悠,人们更容易上当受骗。这次“两会”上有代表、委员对做虚假广告进行了抨击,提出限制名人、明星做广告和处罚名人、明星做虚假广告,得到了广大民众的赞同。

  在亿万民众深受其害,刚有人疾呼处罚的时候,却遭到挂着政协委员牌子的所谓著名导演公开反对,为做虚假广告狡辩说:这不是搞株连吗,他们怎么知道有假,怎么鉴别真假,为什么不处罚媒体……。这后半句话质问的对,前半句却显出了无法、无理和无赖。这话虽然从一个人嘴里说出来,但是代表了那些不顾法规和缺少良知的虚假广告获利者。

  我们长久以来把国内的电台、电视台和大报刊作为国家的喉舌,给予了很高的信任和支持。同样把省市区县的电视台和报刊,也认作是党政机构所办,也给予了高度的信任和支持。而这些媒体却借助人们的信任。再配上名人、明星一起来做虚假广告。虚假的东西铺天盖地而来,不由得民众不上当受骗。受害者轻则损失钱财、损伤身体,重则家庭破裂性命不保。广大消费者对虚假广告深恶痛绝,但又无可奈何。

  虚假广告欺骗民众,造成消费者痛苦,受益者要么不作声,要么狡辩耍赖。极少见哪家媒体及广告人,向社会道歉和接受处罚。他们说的最多的是:我又不知道它是假的,我没有错儿,我就是不退钱……。真是要钱不要脸,只知黑心赚钱,不管别人死活。人们失去了对国家和各方媒体的信任,那些曾被民众喜闻乐见的明星、名人,也成了厌恶的对象。见到他们做广告时嬉皮笑脸的样子就感到面目可憎,听到他们虚声假气的说话就觉得恶心至极。

  说到这里,想起老一代著名演员杨再葆当众表示:不做商业广告,因为现在的广告水分太大,我不能为自己挣钱坑害消费者。要是你的产品真正好,经过实践证明,我愿意免费为你做宣传。这是真正的钢铁汉子,是有良知的人,是值得人们敬仰和传颂的人。还想起一名为被后来定性为诈骗案,而做广告的电影明星,被迫退回广告所得二百万元,即时受到人们的赞扬和传颂。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他比那些死皮赖脸,宁死不认错,宁死不退钱的人好一点。说明了人们已经认可媒体、名人、明星做虚假广告不受处罚的事实,说明了人们对虚假行为的宽容,对法治混乱的无奈与淡漠和对法规了解的很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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