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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虚假广告不能手软
时间:2010-05-21 11:20 来源: 点击:

  11月19日,《中国新闻出版报》刊登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工商总局依法查处违法广告、暂停四家报纸部分广告发布业务的消息,再次引起业界对媒体刊登虚假广告的热议——

  《中国新闻出版报》日前刊登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工商总局依法查处违法广告后,记者试图联系被处罚的四家媒体以掌握其目前的整改状况。一些媒体态度积极,认为问题严重,须尽快整改。截稿前夕,其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受罚报纸负责人打电话告诉记者,报社上下已针对该事件进行过多次会议,处罚了一批人,在报社内部引起了不小震动。

  “批评教育或轻度处罚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群众普遍认为通过不断整治,报纸虚假广告已有明显减少,但打擦边球现象却仍时有发生。外研社发行部崔永红告诉记者,由于经常出差的缘故,接触外省市报纸较多,刊登类似医疗虚假广告现象仍时有发生,这表明整治虚假广告任务仍然繁重。

  中国广告协会报纸委员会主任梁勤俭谈到,在其他领域虽然也出现虚假广告,但为什么只有医疗广告虚假现象如此泛滥?“因为这些人不需要品牌,赚一把就走”梁勤俭一语中的,“正规医院不会去做虚假医疗广告,因为他们更看重自身品牌,只有那些小个体户,他们赚一把就能达到原始积累的目的,尔后转行他业。这里不但存在侥幸心理,而且也暴露出发布虚假广告的代价和风险很低且处罚力度不够的弊端”。“发达国家很少有这样的问题,因其有一整套规范的法律法规和约定俗成的经营规则。如发现虚假广告,不但要罚广告主在同样版面同样位置刊登多次道歉广告,同时还要承担高额罚款,使之‘名利双失’。所以,他们不得不考虑自身利益。反观国内,发布虚假广告的结果至多是被限期整改等,罚款数额也并不能对广告主及发布者构成威胁,很少见到其他更为严厉的处罚。所以,广告主也好,媒体也好,总是抱有侥幸心理,敢于冒险,因为他们不需要付出太多代价,不是一次处罚就能让其感到震慑。”梁勤俭说道。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处罚力度过轻是虚假广告横行的一个原因。他认为,一是对于广告主而言处罚金额与虚假广告所得相比相差甚远,二是对媒体的处罚只以批评教育或轻度处罚也对问题的彻底解决不利,缺少强硬的管理手段,没有让广告主及媒体因传播虚假广告而有得不偿失的感觉。另外,当前对虚假广告的查处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包括工商局、药监局、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等等,出现了交叉管理现象,如何形成监管合力也需要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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