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明星一代言,商家就赚钱!不论是祛斑的、祛疤的、减肥的,还是降血糖、降血压的⋯⋯,只要产品广告中有明星露脸,这个产品准会火!产品畅销了,商家自然是大赢家,而对于明星来说也并不吃亏,不用日晒雨淋,只需要露露脸、动动嘴皮,就能得到一笔丰厚的报酬,这样的事何乐而不为呢?但是,如果代言的是虚假广告那情况可就不一样了。
前段时间,媒体铺天盖地的新闻介绍了由知名相声演员侯耀华代言的“澳鲨宝、伯爵养生胶囊、杜仲降压片、黄金九号……”等10则广告均属违法广告,再次令人震惊。据介绍,侯耀华代言的这10则广告中,宣称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均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且均含有其他违法内容。这些广告多次被投诉,并先后或分别被多地区工商局或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查处(此资料来自北京晚报)。
保健食品、药品等等这些与人的生命健康有关的食品,怎能如此草率,这不是草菅人命吗?未经批准,并且多次被当地工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查处,但它又怎能如此嚣张在媒体露面,坑害广大消费者呢?我等百姓虽然不懂这里面的程序,但是监管部门有没有责任?查处力度是否够狠够准?媒体有没有责任?是否为了巨额的广告费而睁只眼闭只眼呢?再说明星,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们说观众是上帝,请问侯先生你是怎么对待观众的,这样做是践踏了人民群众对你的喜爱和信任!
其实所谓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并非现在才有,而是早已有之,而且每315时都会被当作一个人们投诉的问题热点被关注,我们随便也能例举出一大堆曾经出了事的明星出来,比如以天价代言减肥茶的郭德纲,因“广告夸大其词”而被消费者投诉,最终告上了法庭;比如赵本山葛优等代言亿霖木业大案被11000多名受害 人奔走举报后涉嫌北京最大的传销案,身涉“代言门”,比如去年被曝光的凤凰卫视当家女主播陈鲁豫代言的“诺亚舟”英语学习机广告已被上海工商部门认定为虚假广告,且广告中关于“某学生使用产品后成为学习状元”的内容,其真实性无法证实,构成虚假宣传。此前,“诺亚舟”学习机曾被检出致癌物,成为12315热线的投诉焦点,再比如由解小东、唐国强代言的北京新兴医院广告被认定虚假宣传,被国家工商总局叫停,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可见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并非个案,而是相对为普遍的一种行为,给人的感觉就是如果明星 涉嫌代言虚假广告方面似乎没有法律来进行约束,实际情况是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来遏制这一势头,而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他们的行为,是在自己捞足了钱后,误导了公众,给人们造成了直接或潜在的伤害,事实是是利用自己的名气、利用公众对自己的信赖欺骗了公众,也辜负了公众对他们的信任,说得难听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 上一篇:工商总局曝光借防非典名义发布的虚假广告
- 下一篇:虚假广告
- · 虚假广告的认定
- · 虚假广告的法律分析
- · 企业更该拒绝虚假广告
- · 虚假广告的治理
- · 有法不依使虚假广告猖獗
- · 虚假广告为何不绝
- · 虚假广告的成因
- · 媒体发布虚假广告要不要罚
- · 虚假广告举报制
- · 虚假广告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