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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拖延检查、走过场将被问
时间:2019-07-03 17:03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山东省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免责、问责清单。清单指出,执法人员不按要求检查或者拖延执行抽查任务,或在抽查检查过程中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等情形,被纳入问责清单。而检查对象发生事故,性质上与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检查不存在因果关系,属于免责情形。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7月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实施意见》提出,该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目标和七项重点任务。根据工作目标要求,到2022年底,该省将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问责清单主要包括未按要求进行抽查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未依法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抽查任务的;抽查检查过程中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追究责任的六种情形。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健介绍说,近年来,基层干部常因职责边界不清或职责不明确导致被追责问责。为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职责,调动基层执法人员积极性,有效防止执法检查不作为、乱作为,实现公正监管,《实施意见》提出了问责和免责两个清单。“两个清单可以有效实现‘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既有利于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了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张健表示,与传统的市场巡查制对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已成为新型市场监管模式的基本手段。据悉,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上限要求控制在5%左右,防止检查过多,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

  《实施意见》提出,2019年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省级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山东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线运行;2020年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各级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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