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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提注册制 预计年底推出改革方案
时间:2014-11-20 09:02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国务院常务会议昨日决定,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

    会议指出,今年7月国务院推出一系列措施以来,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融资难、融资贵在一些地区和领域呈现缓解趋势,但仍然是突出问题。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缓解融资成本高问题,以促进创新创业、带动群众收入提高。一是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政策,增强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三农等贷款的能力;二是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鼓励互联网金融等更好向小微、三农提供规范服务;三是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发挥保单对贷款的增信作用;四是改进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机制,防止信贷投放喜大厌小和不合理的高利率、高费用;五是运用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资金存量,简化小微、三农金融债等发行程序;六是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七是支持跨境融资,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中国装备走出去;八是完善信用体系,提高小微企业信用透明度,使信用好、有前景的企业钱途广阔;九是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调整虚高的贷款利率;十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遏制不规范收费、非法集资等推升融资成本。用良好的融资环境,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底气和能力。

    与今年3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首提注册制不一样的是,这是国务院年内第二次对注册制表态,首度出现“抓紧出台改革方案”的措辞,紧迫意味十足。

    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而将发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给市场来决定。

    注册制下,让拟上市公司自主地选择上市时间窗口、融资规模,而且企业最终能否成功挂牌,需要听从投资者的话语权。否则,即使通过注册制登记,因为定价过高或者不被投资者看好的企业,发行也会面临失败。这种制度的市场化程度最高。

    年底前推出的概率较大

    目前市场的一个共识是,今年年底前,注册制改革或将有一个实质性进展。“若年内《证券法》修改提上议程,则注册制改革的相关方案年底前推出的概率比较大。”按照此前2014年的立法工作计划,《证券法》修订稿将在今年12月份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

    目前监管层对于注册制的调研、准备工作已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近期,证监会已与交易所、地方派出机构等监管体系内单位开过多场注册制改革的研讨会。而年初以来,证监会亦多次邀请已实施注册制制度的境外国家交易所的负责人员来授课,包括新加坡、美国、英国等国家,交流介绍本国注册制的制度设计以及实施细节。同时,证监会研究中心还就各国的注册制情况进行研究汇总,以期更完整地探讨中国式注册制的发展前景。

    降低小微企业上市门槛

    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19日表示,目前国内市场拟发行企业排队的情况,是监管部门推动市场改革过程中必须面对的现实情况,也是一个待解的课题。他说,目前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在推进中,这项改革将有助于企业IPO排队问题逐步解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研究员张立群指出,为小微企业打开直接融资大门,比增加贷款规模更重要,是开创性的制度安排。这次会议明确提出,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按照现在的盈利标准,小微企业基本迈不过上市门槛。降低门槛,让市场自行抉择,会发掘出一大批有成长性的小微企业,发育成为支撑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参天大树。

    信息披露财务审查更严格

    实行注册制,欲上市企业也不必狂喜,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事后监管反而将会更加严厉。上市企业不但需要面对更加严厉的信息披露,而且信披的要求会更加巨细无比,实质性审查也根本不会放松丝毫。此外,为意在遏制拟上市公司过度包装和业绩粉饰行径,财务报告的审查门槛也会进一步地提高。

    注册制下对拟上市公司也更严格。事实上,发生根本性变化的仅仅是证监会的职责和更加多样、更加严厉的注册制监管方式。另外,作为首要必备条件,推行注册制,需要以退市制度作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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