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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向中小企业提前征税或者摊派税款
时间:2010-05-20 10:56 来源: 点击:

 8月19日,国务院召开了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今天,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朱宏任就如何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实现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相关问题接受采访。
  针对中小企业负担的税费问题,朱宏任说,目前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全面清理整顿涉企收费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凡未按规定权限和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类项目均一律取消;二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三是全面实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设立各级政府中小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健全各级政府中小企业负担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四是严格执行各种税收管理法律法规,不得向中小企业提前征税或者摊派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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