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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有三个特点
时间:2023-05-11 10:43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北京5月9日电(记者 张素)记者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3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800余件。检察机关办案发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房屋出卖人“一房二卖”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一房二卖”指房屋出卖人将同一特定房屋先后或同时出卖给两个不同买受人。检察机关此次披露一起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故意以低价将房屋出售给关联公司。经过检察机关监督,法院组织调解,不法分子才主动向买受人赔偿部分房屋差价损失。

  二是房屋实际所有人与权利证书登记人不一致产生房屋权属争议。检察机关提醒,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借名买房、合伙买房导致房屋实际所有人与权利证书登记人不一致,易产生房产权属纠纷。

  三是房屋买受人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房屋易给自身造成损失。检察机关指出,实践中,房屋权利证书登记人有时并非房屋实际所有人。在房屋名义登记人出售房屋,而实际所有人对出售行为未予追认的情况下,该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此时,若房屋买受人购买房屋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其购房行为可能不构成善意取得,不受法律保护。

  为最大限度维护交易安全,检察机关对房屋出卖人和买受人给出三点提示:一是及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二是合伙买房应完善内部协议;三是买受人不可贪图便宜。

  最高检方面表示,近年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均大幅上升。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法律监督,以能动履职依法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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