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犯罪,也要从源头治理做起,从社会环境治理做起。搞株连,恐怕效果会适得其反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一位网友爆料,自己在给孩子报名上小学时被拒绝。招生平台截图显示,孩子属于报名受限对象,辖区内很多公立小学均无法成功报名。究其原因,是该网友曾参与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并受到过刑事处罚,留有案底,子女因此受到“牵连”。
电信诈骗,人人喊打,必须实施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连根拔起,彻底铲除个别地方猖獗犯罪的病灶。据此前报道,龙岩市部分地区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出了“十个一律”综合措施,其中第一条居然就是,“凡是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子女,一律在城区学校就读时予以招生入学限制。”
父母涉及电信诈骗,孩子就被入学限制,这合适吗?
虽然当地回应称提出限制的范围是“公办优质学校”,但“公办优质学校”这个概念本身就难言合理。因为教育部三令五申推动公办教育均质化、公平化,反对炒作学区房,而且教育部明确的公办学校就读原则就是就近入学,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特别是就近进入公立学校入学,是其应有权利。当地以父母涉及电信诈骗就剥夺、限制其子女正常入学,事实上成了一种“株连”,有违现代法治的个人责任原则。
但也有网友对这种措施叫好,如有网友这么评论:“如果罪犯的孩子限制上学,犯罪率会大大下降。”其实,犯罪的成因是很复杂的,我们国家强调的是“综合治理”,而不是一味诉诸严刑峻法。
道理很简单。如果罪犯的孩子被株连,不能正常接受教育,不能改变家庭和自身命运,甚至失去正常的谋生技能,毁掉的则可能是孩子的前途,也严重影响社会的前途。
年轻人有学历,有工作,自然不愿做电信诈骗的犯罪勾当。从这个角度说,对涉电诈人员搞子女限制入学,无异于饮鸩止渴、为渊驱鱼。对他们的亲属、子女搞连坐、株连,让这些未成年人自小低人一等,不能进入正常的社会进步阶梯,最后的后果可能不是降低了犯罪率,而是打造了未来的电信诈骗的“后备军”。
治理犯罪,也要从源头治理做起,从社会环境治理做起。搞株连,恐怕效果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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