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网络个人大病救助纠纷案日前宣判,筹款人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情况,将所筹善款挪为他用,被判全额返还筹款并支付利息——
大病网络众筹:善心不可辜负
近年来,轻松筹、水滴筹、爱心筹等平台蓬勃发展,成为个人大病求助的重要渠道,推动了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然而,在慈善平台上,一些诸如诈捐、善款挪为他用的事件也是屡见不鲜,这让“行善者”多了几分犹豫与不决。
就在本月初,一起司法案件回应了公众的期待——让善款回归善心人: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定,筹款人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情况,将筹集善款挪为他用,构成违约,判令筹款人全额返还筹款并支付相应利息。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网络个人大病救助纠纷在司法上作出的判决。
挪用筹款应否返还?
出生三个月后,莫某的儿子被查出患有威斯科特-奥尔德里奇综合症,在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治疗时,医生提出要进行心脏移植治疗,这笔费用大概要四五十万元。为此,2018年4月15日,莫某在水滴筹平台上,以“无醇的五粮液”为名,发起目标为40万元的筹款:“孩子患病5个月来饱受折磨,目前已花光家里的全部积蓄,欠下了20多万元的外债。医生说后续至少要40万元左右的治疗费用,我和妻子的工资不足以支付孩子的治疗费用……”
几天时间,莫某筹得153136元。4月18日,水滴筹将所筹款项支付给莫某。
2018年7月23日,莫某的儿子因病去世。与此同时,水滴筹平台收到举报,称莫某并未将款项全部用于儿子的治疗,同时存在隐瞒家庭财产的情况——莫某名下不仅有车,其父亲的门面店,每年可以收租金6万元。
水滴筹方代理律师称,调查发现,莫某获得的筹款,其中1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根据《水滴筹个人求助信息发布条款》规定,当受助者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去世时,筹款项目发起人应当立即通知平台,退还筹得款项。如果发生隐瞒真实情况或发起人获得筹款项目后放弃治疗,或存在挪用、盗用、骗用等行为时,平台有权要求发起人退还全部筹得款项。
莫某在庭审中承认,确实将所筹款项中的10万元,偿还给了他的姑父。
“但之前借钱,就是为了救孩子,给孩子治病,也相当于钱用于患者治疗,剩余筹集款项中的3万余元也用于后续治疗。”莫某不认可自己存在隐瞒家庭财产的情况:“水滴筹工作人员未明确对患者祖父母的财产情况也进行审核,家里出租的店面归孩子祖父母所有,患者的医疗费应该由其监护人来承担。”
法院判决指出,求助人是否应该返还赠与人筹集款项,应从求助项目真实性和是否违反合同约定两方面审查。根据水滴筹平台上要求的承诺、《水滴筹个人求助信息发布条款》规定,公布经济收入的范围不涉及患者祖父母。然而,莫某隐瞒名下有车,也没有说明其获得爱佑慈善基金会、上海市未成年人罕见病防治基金会救助的情况,违反了规定。“莫某确实为孩子治疗举债,且筹集款项也确实用于偿还因之前治病而欠下的债务,但与本案中双方原本约定的患者治疗时间、用途不一致,属于违反合同约定。”
据此,法院判决莫某全额返还筹款15315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记者获悉,11月18日,莫某已主动退回全部筹款和利息。同时,水滴筹平台称将在5至7天内全部退还给赠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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