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要闻>
南阳双胞胎母亲整容致死:医方违规全麻手术负
时间:2019-10-31 18:54 来源: 未知 点击:

        家属张先生向澎湃新闻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显示,医方在此事中负主要责任。受访者 供图河南南阳“双胞胎母亲整容手术时死亡”一事有了最新进展。

  10月28日下午,死者小A(化名)丈夫张先生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出示的由南阳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显示,该病例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存在“诊所不能开展全身麻醉项目,医方违反规定;手术操作不规范”的医疗过失行为,手术本身存在医疗风险,医方负主要责任。

       张先生称,当地卫健委正在向公安机关移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警方曾表示会根据该鉴定材料确定是否立案。他表示,希望警方立案后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月28日晚,宛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宛和整形致人死亡事件最新通报”称,8月18日晚,宛城宛和美容外科诊所整形手术致人死亡事件发生后,宛城区委、区政府成立8.18专项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通报称,9月24日,宛城区卫健委向南阳市医学会开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书。10月28日,收到南阳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南阳医鉴【2019】018号),鉴定意见:“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本病例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据此前南阳宛城区官方发布消息,8月18日晚,宛城区卫健委接到一居民在宛和美容外科诊所接受整形手术时意外身亡的举报后,第一时间成立由医政、卫生监督、医疗事故协调办公室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专项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同时,公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已对现场进行查封。

  经初步调查,宛和美容外科诊所是一家经宛城区卫健委批准的私立医疗机构,登记号:PDY00340—X41130217D2162。参与此次手术的主治医师、麻醉医师、护士均属于有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但麻醉医师未在该机构注册,属于违规执业。

  前述张先生出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显示,小A8月18日经朋友介绍到宛和诊所做面部、颈部、胸部、私密处自体脂肪注射移植手术,手术于15时30分开始,为全身麻醉。手术进行到17时30分左右,小A出现呛咳、血压下降、血氧饱和度下降等异常情况,此后监护仪上参数消失,触摸颈动脉无搏动。在进行心肺复苏后,小A生命体征曾恢复,但持续1分钟左右监测参数再次消失。“120”医生到达现场后参与抢救,但小A仍于18时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

  鉴定书显示,根据尸检报告,结合鉴定材料,小A符合行脂肪填充手术中因脂肪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