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和药品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如果监管执法不力,就会导致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有些事件如果不是公开发酵,消费者个体的力量是非常微弱的。如果涉及金额不是很大,受害者往往放弃维权
保健品不是万能的,“是药三分毒”,中医药保健品主要通过以偏纠偏的方式改善人体机能。因此,在身心健康的情况下,误服保健品很可能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本报记者 杜 晓
本报实习生 叶子悦
备受关注的“权健事件”公开曝光之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会议,就整治打着中医旗号的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保障群众健康进行专题研究。
会议要求,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针对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培训、保健服务及产品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和梳理,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速处理,绝不允许任何机构、人员借中医药之名行违法违规之实,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损害中医药形象。
近年来,打着中医药旗号的保健服务及产品有很多,也存在不少问题。《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保健品营销多样化
夸大宣传真假难辨
除了在媒体上公开推广以外,打着中医药旗号的保健品营销行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比较常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名在校生罗保成(化名)的老家亲戚就受到这类打着中医药名号的保健品营销推广的影响。
从罗保成给记者展示的家族亲戚微信群聊记录来看,有些人在微信里发布了关于一款果汁类产品的广告文章。
据罗保成介绍,他的一位亲戚最早接触到这款产品,声称此产品依靠中医药理论研制而成,“小到鸡眼,大到癌症,都能治愈”。罗保成的几个亲戚购买了相关产品,并且向更多的亲戚朋友推销。
有的亲戚在接触此类产品后,扬言“西医都是骗人的,很多病人耽误治疗,甚至丧生,都是因为轻信西医”。
罗保成对此很无奈,“所谓‘粉到极致就是黑’,这样极端的言论会影响中医药的名声”。
他给记者展示了一瓶亲戚免费赠送的上述果汁类产品。记者看到,该产品罐型包装,体积不大,瓶身为黑底绿字,上面还印有水果图片。
记者打开盖子试喝后发现,此种液体呈酸味,入喉后会返上一股类似于藿香正气液的药味。
“本来想把这个东西当饮料喝,但没想到这么酸。不过,喝过的亲戚暂时也没有出现不良反应,大概是无功也无过吧。不过广告中说的能治那么多病应该不是真的。”罗保成说。
记者登录这款产品的官网首页后发现,此产品注明为“国家队运动员备战保障产品”,此外还有相关新闻资讯。
江苏省南通市市民陈新(化名)也告诉记者,现在有一些微商喜欢售卖打着中医药旗号的产品,令人真假难辨。
“我在朋友圈里曾看到过宣传能防治乳腺癌的‘中医药原理内衣’,能调理新陈代谢的‘减肥中药敷包’等。”陈新说。
遇到问题投诉无门
公众心理屡被利用
在“权健事件”发生之前,一些打着中医药旗号的保健服务及产品就暴露出不少问题。
2017年,针对闹得沸沸扬扬的“神医刘洪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回应,虚假医药广告事件中的“刘洪斌”不具有中医医师资格,未在中医医疗机构任职,也不是所宣称的“苗医传人”,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中也不存在广告中提到的“中华中医协会”。“刘洪斌”相关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与刘洪斌类似的“电视神医”还有李某某、王某某等。
据相关媒体披露,李某某在不同的节目中不仅拥有中华医学会主任委员、全国方剂学专家的头衔,还拥有著名糖尿病医学专家、著名国医、糖尿病DCR疗法创始人、中医药科研委员会委员等头衔。他所推广的“产品”也多种多样,有号称比冬虫夏草的功效强几十倍的裸藻;有不用胰岛素不吃降糖药,就能调理糖尿病的“DCR代谢修复疗法”;有可以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纳豆细胞再生疗法”;甚至还有可以减肚子的“一子三叶茶”。王某某也是电视虚假医药广告代言人,以多个身份宣称自己是中华中医药学会专家、中医世家第六代传人。
记者注意到,网上关于此类的投诉并不少。比如,有网友爆料称,一款名为“某某药业中药透皮贴”的产品号称不打针、不吃药,专门给婴幼儿贴敷治病。
这名网友称:“一个孩子贴敷的费用每天是200元左右,我的孩子生病后接受了这种所谓的绿色疗法,从感冒贴到重症肺炎,最后入医院抢救。”
网友还查到此药品在药监部门无备案,属于三无保健品,去投诉后得到的回复却是“某某中药透皮贴有国家的相关文件,是合法的”。
“包治百病”“某时某地某人绝地重生的成功案例”“不需进医院,在家把病治好”……这些听起来比较夸张的语句,为何总能吸引消费者?
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的杨开(化名)向记者分析:“我国民众对中医药大多充满了敬畏。不良商家往往利用这一点,打着中医药的噱头吸引受众。加上医学的专业性,导致非专业人士对医药治疗方面不了解,于是容易出现病急乱投医的状况。”
一些公开案例显示,打着中医药旗号的保健品虚假营销行为往往多针对中老年人。杨开认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中老年人对身体机能衰弱的恐慌日益加深。不良商家抓住了中老年人这一心理弱点,肆意吹嘘产品的奇功异效。”
“同时,有些人贪便宜的心理也使不良商家有机可乘。”杨开认为,除了假借中医药名头进行营销之外,有些商家还采用类似于传销的方式推广,在最初几次宣讲会上采取免费赠送生活用品等方式吸引人,并开展“拉人头,礼品翻倍”活动,不少贪便宜的人就会被此吸引。
保健品药品本质不同
以治病为目的是关键
在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教授王岳看来,“保健品”这一称谓是有问题的,保健食品才是其真实属性。在有些发达国家,保健食品被称为Functional Food,即功能性食品。
“有人提到应取缔保健品,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因为在国际上保健品是存在的,但其与药品有本质区别,永远不可能替代药物。”王岳说。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医药卫生法学副教授邓勇则认为,保健品和药品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根据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药品要受到药品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制,保健品则要受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制。”邓勇对记者分析。
在王岳看来,当下,我国保健品、药品的边界模糊化,使得大众传媒对保健品的一些推广容易误导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可从商家广告的词语描述中分析其正规与否。保健品只是一种特殊的食品,一旦保健品的宣传口径中出现了“替代药物”“有治病功效”等字眼,则说明此商家是不诚信的,涉嫌虚假宣传,民众不应考虑消费其产品。
邓勇对记者解释称,真正的中医药保健品应该具有以下特征:首先,从实际效果来说,中医药保健品的各种原料及其最终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且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次,从形式来说,真正的中医药保健品的配方,其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如果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能成分,则应确定与保健功能有关的主要原料名称。最后,中医药保健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