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安徽
详细内容: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2008-01号土地挂牌出让公告
霍山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 牌 公 告
霍国土挂[2008]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1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霍山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位于霍山县佛子岭镇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宗地简介
(详见附件)
该2宗地位于霍山县旅游重镇佛子岭集镇规划区内的黄金地段,东北邻通往正在兴建的国家治淮重点工程白连崖水库的迎白路,东南面有闻名全国的白酒酿造企业迎驾集团、全县著名完中佛子岭中学、即将建成的四星级宾馆迎驾山庄,距离新中国第一大坝佛子岭水库仅有1.5公里。环境优美,服务门类齐全,交通发达,基础设施完善,人气兴旺,是投资住宅、商业、服务业的理想之处。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挂牌要求
1、本次挂牌宗地为“净地”,成交价款含各项土地规费,4%土地契税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2、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竞买申请书,并认真阅读《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详情请参阅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08年1月29日至2月18日16:30时为咨询,现场考察报名,缴纳保证金阶段(霍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霍山县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314055009026417036),2月18日16:30—17:30资格审查,2008年2月28日下午16:00时报价结束。在挂牌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将在霍山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对该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
挂牌地点:霍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府对面)
霍山县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迎驾大道西段)
联 系 人: 潘显兵 0564-5022118转8819
储 浩 0564-5020772
张 勇 13865786336
霍山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月29日
竞 买 须 知
一、本次挂牌宗地为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的新增国有土地,竞买人可独自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二、本次挂牌宗地为“净地”出让,其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由佛子岭镇政府负责拆迁安置。
三、竞得人须按照佛子岭集镇总体规划和县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详细规划和建设,对该宗地北边外沿线与规划建筑红线之间的约600 m2集体土地作为公益设施用地,由竞得人负责征用并承担一切费用,同时按佛子岭镇政府对该宗地公建配套的内容(小区内公厕、停车场、公用绿地等设施)和要求进行建设,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半年内开工建设,两年内完成全部建设。
四、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挂牌相关文件,全面、准确地弄清其内容,并按挂牌文件的要求填写竞买申请。如有疑问,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霍山县国土资源局和佛子岭镇政府咨询,逾期不提出视作无疑问。在提交申请后提出任何问题不再答复。竞买人应实地踏勘挂牌宗地,对宗地面积、四至有异议的也应在提交申请前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四至界线以宗地图为准,挂牌成交后,四至没有变化,成交价款不变。
五、竞买人必须在2008年2月18日16:30时之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银行帐户:霍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霍山县工商银行营业部,1314055009026417036)。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自挂牌结束后起七日内退还,不计息。
六、竞买人须在2008年2月18日16:30时前提交竞买申请及相关文件,办理竞买登记,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文件如下(中文书写):
(一)竞买申请书;
(二)法人竞买的须提供:
1、竞买人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
3、法人代表证明书(如委托他人竞买,应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
(三)个人竞买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如委托他人竞买,应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
(四)汇入指定银行保证金进账单原件;
(五)联合竞买的须提供合伙竞买协议书原件。
七、霍山县国土资源局受理竞买申请后,于2008年2月18日16:30 —17:30时期间会同县监察局、县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对申请登记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次日告之竞买人竞买号。
八、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挂牌规定的期限内,可多次填写报价单加价竞买,竞买人每次填写竞买报价单的价格须高于挂牌公示栏公布的最新报价,即公示价格加上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数额即为新一轮报价。
九、挂牌期限届满,霍山县国土资源局按以下办法确定竞得人:
1、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达到或高于起挂价的挂牌成交;
2、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转入竞价,现场竞价地点设在霍山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4、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竞买人的报价低于或不符合其他要求的,挂牌不成交。
十、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霍山县国土资源局当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按《挂牌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余款自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付清。县国土资源局在竞得人缴清全部价款及税费并提供相关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十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霍山县国土资源局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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