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宗让人无比痛心的案件,痛心的是一夜之间18名无辜民众与亲人阴阳相隔,痛心的是被告人刘纯露选择极端的方式解决自身情感的问题,最终酿成悲剧!”广东省清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祥福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说道。
表白失败点燃汽油纵火
酿祸就在一念间
今年4月23日晚上,32岁男子刘纯露和朋友来到广东省英德市一家KTV喝酒唱歌。期间,他向喜欢的服务员张某某表白,却遭到拒绝。
此后,刘纯露在与他人谈买卖灵芝生意时,被自称是KTV老板的另一人打岔,交易不成便心生愤怒,扬言要放火烧掉KTV。
4月24日凌晨0时30分许,刘纯露将停放在该处的自己的摩托车输油管拔掉,导致油箱内的大量汽油流向地面。之后,他不听朋友劝阻,用打火机点燃地面上的汽油。火势迅速蔓延至KTV门口,将门口的木门、摩托车引燃,导致KTV内未来得及逃出的18人被高温烟熏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另有数人在逃生过程中受伤。
刘纯露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当日早上10时许,刘纯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
办案不枉不纵
为什么刘纯露会因个人感情就放火?刘纯露放火时是否患有精神病?
在审查本案时,清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祥福提出以上两点疑问。
为确保办案的准确性,刘祥福要求对刘纯露作精神病鉴定。
审理期间,刘祥福多次调阅案卷材料,到看守所提审被告人,认真听取辩护律师、被害人家属的意见,剖析案件细节,梳理争议焦点,制定庭审预案。
“我们既要追究刘纯露的刑事责任,也要依法保障他的个人权利,做到不枉不纵。”刘祥福对办案助理说。最终,经鉴定,刘纯露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直指被告人犯罪事实
检察长痛斥犯罪行为荒谬
8月16日上午9时,由清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社会关注度高的英德“4·24”纵火案在英德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刘祥福宣读起诉书,指明被告人刘纯露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放火,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以及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刘纯露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予以严惩。
刘祥福围绕案件核心讯问被告人,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进行举证、质证。随后,刘祥福发表公诉意见,直指被告人犯罪事实。
庭审现场,被告人刘纯露否认自己故意放火。
“被告人刘纯露作案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明知道KTV楼上有顾客在喝酒唱歌,并且无论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和刚才庭上的讯问,刘纯露供述都知道放火会造成人员伤亡,可见此刘纯露放火的主观故意非常明显。”刘祥福当庭指出,刘纯露的辩解不成立。
刘祥福从法理情方面痛斥被告人犯罪行为的荒谬,给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严重伤害。刘纯露当庭落泪并表示认罪悔罪,庭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9月11日下午,广东省清远市中级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纯露放火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放火罪一审判处刘纯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检“两长”同堂办案
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由于该案社会影响大,清远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清远市中级法院院长朱可胜担任审判长,法院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审理该案。清远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庭审。
据悉,该案是继2017年清远市法检“两长”同堂审理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后,再次同时出庭履职办案,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关于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要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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