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卖家通过互联网出售宾利轿车,4人不远千里从河北廊坊驾车来到大连,控制住司机后,将车抢走。近日,主犯被判犯抢劫罪,获刑13年半,3名从犯分获11年至7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明说要买车,实想抢劫
牟某和宋某在金州经营一家投资公司,两人有一辆花30万元买的、没有合法手续的宾利轿车。2017年七八月份,两人想把车卖了,于是就将卖车信息挂到了网上。住在河北廊坊的马某在网上看到卖车信息后,通过微信与牟某取得联系,表明要买车。
随后,马某纠集崔某、赵某、李某3人,开车从河北廊坊到金州提车,出发前,马某让崔某购买了帽子、口罩等物品。4人驾车沿沈海高速公路到达金州附近路段时,马某提出伺机抢走约定购买的宾利轿车,崔某等3人均无异议。
到达金州后,马某让李某驾车在高速入口附近等候、接应,他带着崔某、赵某到投资公司看车谈价。经过一番商谈,双方约定以30余万元成交,并约定在高速公路口处转账支付购车款,然后交接车辆。
用胶带绑住司机抢走车
2017年8月6日凌晨3时许,宋某将宾利轿车开到高速入口处,马某假意转账,并以试车为借口,让赵某坐在车辆驾驶位置,马某、崔某也紧跟着上了车,随后指示赵某驾车逃走。此时车上还有牟某、宋某的司机田某,田某想要反抗,马某用弹簧刀抵在田某的脖子上,田某不敢动,崔某用胶带捆住了田某的双手。车辆行驶一段距离后,3人让田某下了车,随后驾车沿高速公路逃离。其间,马某又通知李某开车离开。
4人将宾利轿车开到廊坊后,马某通过互联网,以29万元的价格将车辆卖出,赃款均被马某占有并挥霍。
2017年8月23日,大连警方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马某、崔某、李某抓获,李某到案后配合民警将赵某约到指定地点,赵某亦落网。随后,公安机关将被抢的宾利轿车追回并扣押。
主犯被判十三年六个月
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犯抢劫罪对马某等四人提起公诉。
2018年6月20日,金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主犯马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3名从犯被判11年至7年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宣判后,4人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