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打压竞争对手雇人恶意刷单 获刑2年3个月
时间:2018-09-04 10:02 来源: 澎湃 点击:次
又一例反向刷单案被告人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获刑。
为打压竞争对手,浙江义乌一服饰公司负责人钟某雇人在对手网店恶意刷单近两千单,造成对方损失4万余,并面临违规处罚、被封店的可能。近日,浙江金华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钟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终审判决。
公开报道显示,这是浙江首例反向刷单入刑案件。此前,南京中院曾判决全国首例反向刷单案,两人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分别被判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判决书显示,2017年8月8日,王某发现其网店销售的一款女士内裤订单量暴增,经对顾客信息核查,旺旺号、手机号、收货人姓名和地址绝大多数都不匹配。
当年8月10日,平台通知该网店存在虚假交易。王某将异常信息反馈给淘宝,淘宝核查发现订单信息异常,建议王某报警。
王某后来得知,恶意刷单是其网店原店长钟某雇人所为。法院查明,2017年8月初,男子钟某为打压竞争对手王某经营的网店,通过QQ与梁某联系,谎称该店铺为其本人所有,雇佣梁某召集刷单人员在王某的网店刷单,共计刷单1998单。
法院认定,恶意刷单行为造成受害网店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并使该店铺面临违规处罚、搜索降权、被封店的可能,给该店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浙江义乌法院一审认定,钟某出于个人目的,用反向刷单的形式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3个月。钟某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7月18日,金华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