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忠洋/法制晚报·看法新闻6月25日报道,为还同学借款和满足自身高额消费,李某注册多个校园贷款APP贷款还债,无力偿还后窃取养母杜女士卖房款7万余元。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李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公诉。
卖房款少了7万 竟被养女偷偷转走
据杜女士称,2017年8月,自己在密云区某银行取钱购物时,发现卡内卖房款少了7万元。怀疑卡被盗刷的杜女士立即报警。
经查询发现,自2017年7月23日至2017年8月15日间,其银行卡分7笔被盗刷共计7万元,时间均于凌晨2点至4点。钱款被转账到了一个名为“十八岁”的微信账号中。然而该微信账号的注册手机号竟是其收养的小女儿李某。
原来,1998年春夏之交,杜女士在途径密云区某桥的一处雕塑边,捡到一名被棉被包裹的弃婴李某。杜女士将弃婴抱回家中,办理了相关收养手续后将其合法收养。2009年杜女士的丈夫去世,其独自抚养李某至成年,并将其送至南京市某学院读书。
事发之后在杜女士的反复追问下,李某最终向杜女士坦白了盗刷其7万元卖房款的事实,请求杜女士原谅。
“校园贷”利滚利 无力偿还想到偷窃
李某称其在南京上学期间,一次醉酒后被送到医院洗胃,同学帮其垫付了两千余元的费用。为了还钱,李某从一个叫“名校贷”的校园贷款APP上贷款还债,后为了还“名校贷”的本息,又注册了若干其他高息校园贷款APP进行贷款,拆东墙补西墙。同时,也从同学朋友处借钱用于还款和高额消费。
李某称,后来追债的人越来越多,已经威胁到其人身安全,并扬言前来北京的家中索债。因其没有经济来源,又害怕事情败露,遂产生了盗窃养母存款的念头。
2017年7月中旬,李某放暑假在密云区的家中,趁夜间杜女士熟睡之机,偷拿杜女士的银行卡和手机,成功将银行卡绑定在杜女士的微信上,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自己的微信里数次转账行窃。盗刷的7万余元被李某用于购买化妆品、衣服、鞋和出游机票等挥霍一空。
杜女士发现行窃人是养女李某后,曾对其进行劝导教育,要求公安机关撤案,但一段时间后李某出尔反尔,谎话连篇不思悔改。在各路索债人的威胁和骚扰下,杜女士不堪重负,于2018年1月经法院调解解除了与李某的收养关系。
近日,密云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犯盗窃罪且数额巨大将其诉至法院,同时认为被告人李某有自首情节,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盗窃养母杜女士的财物,属于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应对其从宽处理。案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