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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持刀捅死情敌被判无期徒刑
时间:2018-04-12 13:55 来源: 云南网 点击:

 
  两名女子争风吃醋 几刀下去命案发生
  男子费某本来有女朋友,却把自己装扮成单身,他通过快手视频软件,撩上了一个90后妹子圆圆。费某约圆圆吃饭过程中,女朋友周某到餐厅偷拍。圆圆发现偷拍后,单独离开餐厅追出去,质问对方为何要偷拍,结果,双方发生争执,圆圆用刀捅死了周某。近日,昆明中院以圆圆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费某是做小贷公司的,2016年12月5日,费某通过快手视频聊天软件认识了90后的女子圆圆。12月20日下午,费某邀约圆圆一起吃晚饭,圆圆答应了。当晚8点左右,费某和圆圆在约定地方见面后,一起到关上一家饭店共进晚餐。
  同时,他们还点了几瓶啤酒,圆圆喝了3瓶。圆圆面对玻璃门,看见一个穿黑色羽绒服的女子周某,躲在圆圆的左前方玻璃门那里,用手机偷拍,大概偷拍了10秒左右就走了。圆圆起身走出餐馆,向周某追去。
  “你站住,为什么要偷拍我?”圆圆要求对方把偷拍的照片删除,由此两人发生争执。
  随即,周某准备上前抓圆圆的肩膀,没有抓到,又想抓圆圆的头发,还是没有抓到。随后,周某抓住圆圆的衣领,拉着圆圆准备返回饭店,圆圆挣开后,想到自己包里有一把刀。圆圆从包里拿出刀来,捅了几刀,周某倒地松开了手。
  圆圆捅人后,眼神对视了一眼费某,自己打了一辆摩托车逃离了现场。回到家后,圆圆用别人的电话打给费某。费某说,你捅了我的女朋友。
  周某倒地后,费某向警方报案,还打120急救电话。急救医生赶到现场诊断,确定周某已经死亡。当天,警方将圆圆抓获归案。
  昆明市检察院指控:圆圆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死者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各种损失68万余元。
  昆明中院审理认为:圆圆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近日,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圆圆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经济损失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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