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抢客源大打出手 一时冲动酿大错
时间:2018-03-28 11:06 来源: 北青网 点击:次
生活中,对于在街边或者小区周边发传单兜售产品的人,人们或多或少会觉得有些厌烦。去年5月,南宁市民刘某在五一路菜市场发传单的时候,竟然跟市场工作人员打了起来,还把对方给打伤了,这一冲动之举让刘某坐上了被告席。
2017年5月16日,刘某与同事在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菜市门口发传单,为“那洪农贸市场”铺面招商拉客源,不料却遭到五一市场工作人员阮某阻挠,双方因此发生口角,还打了起来。
被告人 刘某
他说我们也是属于菜市场招商的,跑到他们那里抢生意什么的,就说脏话骂人嘛。
公诉人
在打斗中,被告人刘某用拳脚击打被害人头部、脸部等部位,致被害人右侧眼眶内壁、下壁及右侧上颌窦后外侧壁骨折,经鉴定,被害人阮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刘某提起公诉。 庭审中,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打人的事实,不过他当庭陈述,当天是被害人阮某先动手打他,他一时气不过,才还手将对方打伤。
被告人 刘某
那时候我们要走的时候,他拦住我们不给我们走,他先动手,我就把他打伤了
鉴于被告人刘某认罪态度较好,并且愿意对被害人进行协商赔偿。公诉机关建议从轻量刑。
现场声 公诉人
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建议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至12个月。
法庭将择期对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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