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庭审案例>
幼儿园老师向孩子家长借款5万后离职被诉至法院
时间:2017-11-13 11:04 来源: 北京晨报 点击:

 借款5万 幼儿园老师离职

  明明的幼儿园老师康某以家中急需用钱为由向明明妈借5万元,明明妈二话不说就借给了老师。可借款期限届满,康某却离职不见了。明明妈只得到法院起诉。近日,通州法院经过缺席审理判决康某返还借款及逾期利息。

  康某大学毕业没多久,应聘于通州区某幼儿园担任幼师。明明入园不久,就在康老师的班上。康老师平时对明明比较照顾,人也善谈,一来二去与明明妈也熟悉起来。

  2015年5月27日,康某以家里人要开店铺,正好看上一块店面急需钱交付定金为由向明明妈借款5万元,期限为一年左右,并承诺会出具借条。明明妈心想,孩子现在康某班上,如果不同意借款,会显得自己太小气。为了让明明在幼儿园能够更受照顾,明明妈就同意了,次日就向康某转账5万元,康某也出具了借条。

  借款期限到了之后,明明妈多次通过短信及微信向康某催要,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明明妈到幼儿园想找康某商谈还款之事,才知道对方前几个月已辞职,现在大家也不知道她的去向。无奈,明明妈只得起诉到法院,要求康某返还借款5万元及逾期利息。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电话联系康某未果,后通过司法专邮向她的户籍地址邮寄起诉书、证据、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康某签收后未按照约定时间、地点到庭参加诉讼。经过缺席审理,承办法官综合借条、当事人陈述等作出判决,判决康某返还明明妈借款5万元及逾期利息。

  法官提醒,如向外出借款项,一定要留好转账凭证、借条、收条等凭证。否则会因没有凭证而无法追回借款,那时就后悔莫及了。(记者 颜斐)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