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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做检查时坠地 家长状告医院获赔7万余元
时间:2017-07-10 14:32 来源: 银川晚报 点击:

  因为医院工作人员的失误,出生仅9天的婴儿从高处跌落受伤,随后在其成长发育过程中出现了运动发育水平落后、语言发育迟缓等后遗症。

  7月7日,据兴庆区法院消息,婴儿家长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的请求,获得该法院支持。

  两年前,银川一出生9天的婴儿在银川某医院做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医院助产师在接抱时,不慎致孩子从1米左右高处坠地。

  孩子坠地后哭闹不止,医院进行了紧急救治,随后又进行了多次复查。

  经过两年多的成长,孩子的母亲发现孩子出现运动发育水平落后、语言发育迟缓等现象,怀疑是因跌落导致的后遗症。

  随后,家长便以孩子作为原告将助产师和医院诉至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案件审理中,双方围绕孩子是否因本次损伤导致发育迟缓等症状及是否需要特殊护理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方认为,医疗机构诊断的运动发育水平落后和语言发育迟缓就是本次损伤造成。

  而被告医院辩称孩子受伤后,经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检查、复诊,均未见异常,说明原告伤情已经愈合恢复。

  从检查、复诊结果来看,孩子并未留下后遗症,孩子是否留有后遗症需要通过多次的复查、诊断,并经过专业评估才能确定。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家属70000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孩子受伤后多次复查,复查病历中明确记载其运动发育水平落后(异常)、语言发育迟缓。

  医嘱建议康复治疗、提高注意力等方面的训练,可以证实孩子较同龄人发育水平落后,与本次损伤存在因果关系,系损伤造成的后果。

  本次事故造成孩子损伤,对其健康成长和发育造成了影响,较正常婴儿,其父母和家人需要付出的更多辛劳和努力,原告主张的护理费实际是一种补偿,该主张具有合理性,应于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银川某医院作为用人单位赔偿原告损失70000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双方均未上诉,且被告已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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