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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潜逃19年落网 昨受审获刑9年
时间:2017-06-29 14: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 点击:

徐小亮(化名)与其他三人在1997年共同将一名男性杀死,案发后,其他三人陆续落网,两人被判死缓,一人被判无期。唯独徐小亮一直长期潜逃。去年7月,潜逃19年的徐小亮在河南被抓获 ,此时徐小亮已经身为父亲,有了孩子。昨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法院认定徐小亮犯故意杀人罪,鉴于徐小亮案发时未成年等情况,法院最终判决徐小亮有期徒刑9年。

  潜逃19年落网

  1997年4月8日晚上11点左右,徐小亮等4人在北京与被害人发生争吵,被害人持酒瓶击打徐小亮等人,徐小亮、杨爱军(化名)等四人随即反击,用布条猛勒住了被害人的脖子,造成其机械性窒息死亡。事后,徐小军等人将被害人的尸体掩埋。

  案件发生后,警方陆续将徐小亮外的3名凶手抓获。1999年8月,北京市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两名案犯死刑,一名案犯无期徒刑。2016年7月21日,潜逃19年的徐小亮在河南省濮阳市落网。

  徐小亮供述,自己案发那年还没有满18岁,靠杨爱军等人照应。杨爱军等人经常出去盗窃,被害人与杨爱军有金钱上的矛盾,当天晚上他们发生争执,被害人持酒瓶攻击徐小亮等人,杨爱军等人便试图杀死被害人,并要求徐小亮也必须参与,徐小亮在被威胁后,参与了杀人的全过程。

  构成故意杀人罪获刑9年

  昨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徐小亮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徐小亮作案时系未成年人,被害人也对此事负有一定责任,徐小亮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综合上述情况,三中院判处被告人徐小亮有期徒刑9年。

  巧合的是,19年前,审理其他三名案犯的是北京市二中院法官李永京,昨天徐小亮受审时,主审法官依然是李永京。李永京法官表示,徐小亮获刑9年,属于较轻的量刑,这是基于案发时被告人徐小亮为未成年人,被害人对此案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作出的判决。

  李永京法官还解释,本案在审理时,适用了1979年《刑法》的规定。由于刑法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审判时应当优先适用旧法,但有利于被告人规定应适用新法。

  被告潜逃中已组建家庭

  徐小亮在被抓获时,已经做了父亲,拥有一个一岁的儿子。昨天宣判后,徐小亮见到了自己的父母和两岁的儿子。徐小亮啜泣地表示了自己的悔意。他还说,自己这些年,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经常做噩梦,梦到被害人来找他。由于瞒着家里人,自己的心理压力特别大。落网后,反倒睡得比较踏实。 (记者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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