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催款员私拿回扣获刑11年
时间:2009-03-03 10:52 来源: 点击:次
与拖欠单位合谋,国企催款员牛金财用擅自“抹账”方式将单位公款变相装入了自己的私人腰包。记者昨天获悉,认定其构成贪污罪,昌平法院一审判处牛金财有期徒刑11年。
牛金财原为北京首钢红冶钢厂经销科催款员。2004年7月,受厂里委派,牛金财前往鸡西矿务局索要该单位拖欠的64万余元欠款。
其间,牛金财与鸡西矿务局工作人员韩某(另案处理)合谋,想通过私下“抹账”的方式,把钱留给自己。随后,牛金财伪造了北京首钢红冶钢厂的介绍信,并在信中表示,鸡西矿务局的欠款可以缩减到百分之三十。最终,鸡西矿务局只还给北京首钢红冶钢厂19万余元。牛金财则借机收取了对方18.6万元的回扣,并挥霍一空。
清查账务过程中,首钢红冶钢厂发现此事,有关部门很快将牛金财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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