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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妇女诈骗16名被害人1072万被判无期徒刑
时间:2009-02-10 18:34 来源: 点击:

  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无业妇女单云红,先后诈骗16名被害人1072万多元巨款,近日被呼伦贝尔市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消息,现年34岁的被告人单云红系牙克石市人,中专文化,无职业。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单云红在2004年至2007年以作做木材生意、经营效林柄棒厂和进行房地产开发、给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先向他人进行小额借款,到期归还部分借款及给付高额利息,再向他人进行大额借款,用后续借款支付前期借款及利息的方法,大肆骗取他人钱财。借款人催要时单云红以工程款未结为借口,拖欠不还,非法占有。被告人用上述方法共诈骗16名受害人人民币1072.47万元。单云红对大部分诈骗款项拒不交代去向。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单云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拒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单云红犯诈骗罪,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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