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家全国有名的汽车标牌生产企业,然而内部却出现了一个“监守自盗”的7人团伙,装配工、发单员、保安等人在半年时间里作案17起,涉案价值28万余元。
案件破获后,昨天记者从慈溪市人民法院获悉此案于1月13日判决,7人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6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捞“外快”瞄上厂区产品
此案去年初就被慈溪警方破获,因为对被盗车标的正次品认证评估,案件直到今年1月份才作出判决。目前7人已收监。
该企业在慈溪,是全国有名的汽车标牌厂家,与全国很多汽车公司有业务合作。盗窃团伙头目谢某,今年28岁,重庆人,在这家企业里面负责物理实验工作。
谢某清楚,企业里到处堆放的产品配件价值不菲,随便一倒手就能大赚一笔。但是他也明白,企业层层管理,凭他一个人是没有办法“动”产品的。
2007年5月,他平时关系较好的同事宾某合计如何获取“外快”,很快两人的目光就落到了厂区的产品上。
7员工组成“盗销一条龙”
要将产品换成自己的钱,得把产品私运出厂。但是公司里装配有专门负责人,出货有专门发单员,门卫保安还要验单才能出货。
于是,为了打开一条“绿色通道”,谢某凭着平日里和同事关系不错的基础,开始四处“招兵买马”找人合作,允诺“好处费”,先后收买了公司保安队的保安李某,装配车间的装配工荣某,还有开具出门发货单资格的陈某。一支7人的监守自盗团伙很快形成。
2007年5月底的一天傍晚,装配工荣某趁其他人员不注意,将一些产品堆放在厂区一个角落里。
晚上,谢某叫来一辆厢式货车,在进厂前,他给门卫保安李某打好电话。得到了“指示”的李某悄无声息地关掉了监控,并将货车放了进去。
货车载上产品出厂时,将一张假出货单交到保安手中就被放行了。随后他们把产品销售到上海等地,李某等人分别得到了500元到1000元的好处费。
露破绽,一句话化险为夷
见钱来得这么容易,他们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隔一段时间就盗窃。白天各自工作,一到深夜就上演“蚂蚁搬家”。2007年底的一个晚上,保安室内当班的除了李某,还有别的保安。
深夜装货让另外的保安起了疑心,等货车出厂门时驾驶员递上来的出货单也不对,于是当场就被另外的保安拦住。这时在一起的保安李某则漫不经心地说:“这样的单子我下午也放过,没事的!”
听了李某的话,另外的保安也打消了疑虑,立即给货车放了行。
从2007年5月到2008年1月的大半年里,他们团伙作案17起,每成功一次获利上万元,总涉案价值28万多元。
监守自盗被判刑
2008年1月17日晚上,企业一名产品包装员去仓库时听到有搬运装货物的声音,觉得很奇怪。上前询问,装配工显得有点紧张,支吾了半晌说是白天漏了一批货。包装员觉得不太可能,就将情况向保安部反映。
保安部人员到现场阻止装货后,装配工马上尾随其他车辆逃出厂区,引起了厂方怀疑。报案后,慈溪警方展开侦查,不久将这支7人团伙一举抓获。
今年1月13日,慈溪市人民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2年2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其他同伙以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6年至10年半不等有的期徒刑。
法官说法
企业安保制度形同虚设
企业发生盗窃,监守自盗情况比较多,但是像这样形成这么大的盗窃团伙,作案时间持续长达大半年没被发现还实为少见。
慈溪法院法官说,此案件显现出一些企业的安保制度形同虚设,内部管理松散,致使招来的员工竟一个个成了侵吞企业财产的“狼”,相关单位应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