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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名警督向犯罪团伙通风报信获刑六年
时间:2009-01-07 18:05 来源: 点击:
        身为一名二级警督,却为徇私情,利用职务便利为刑事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在清查行动前向犯罪团伙通风报信,并向上级领导隐瞒实情。日前,四川省名山县法院一审以徇私枉法罪判处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分局朝阳派出所原二级警督黄庆文有期徒刑六年。

2008年10月,雅安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在查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位于雅安市城区的“雅女缘保健中心”刑事犯罪猖獗,为了及时有力地打掉该中心的犯罪团伙,反渎局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沟通联系后,由检察、公安联手出击,一举捣毁了这一中心,当场收缴中心老板用于控制卖淫女的毒品海洛因、监视卖淫女的录像设备、管制刀具等物品。检察机关经过深挖细查,紧接着对为该中心充当“保护伞”的辖区民警、二级警督黄庆文进行立案查处。

经侦查查明,2007年3月以来,黄庆文明知辖区内经营的“雅女缘保健中心”为一家变相色情服务场所,在多次免费与该中心老板提供的卖淫女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后,黄庆文不仅未对该中心予以查处,相反还在参加公安机关统一开展的“黄、赌、毒”集中清查行动前,多次向该中心老板通风报信,使其逃过查处。2007年8月,黄庆文在负责调查一起嫖客被盗现金5000余元案件中,发现涉嫌盗窃的卖淫女王娟(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因这名卖淫女与黄庆文发生过不正当关系,黄庆文向派出所领导进行虚假汇报,隐瞒实情,故意包庇、放纵该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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