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板设下咖啡机陷阱集资诈骗230万
时间:2008-12-08 18:34 来源: 点击:次
客户买下16800元咖啡机后,再委托公司经营,公司每月支付营运酬金,这号称“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项目,其实只是一场骗局。
昨日记者获悉,成都瑞蒙商贸公司老板李德明、黄运良日前被锦江区法院判决犯集资诈骗罪,李德明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黄运良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客户买咖啡机看不到货
涉案公司销售经理张劲(化名)给警方提供的笔录中,讲述了骗子们的行骗手段。
2005年10月,张劲到成都瑞蒙商贸公司应聘市场部经理,公司老板李德明让他第二天就上班。张劲了解到,公司的生意主要是经营咖啡研磨机,每台为16800元,客户买了咖啡机后,以加盟的形式交由瑞蒙公司经营,公司按约定每月支付加盟商营运酬金。
后来,加盟商付了钱一直见不到货,找张劲催要,张劲催问公司工程部时才知道,公司本来就只有十几台机器,只是不断骗新加盟商的加盟费来支付老加盟商的营运酬金。
去年7月,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公司老板李德明、黄运良挡获。
两老板集资诈骗230万元
据李德明、黄运良供述,2005年4月5日,两人注册成立成都瑞蒙商贸公司。“公司开业后,经营情况不好,又要付营运酬金,只好拿公司的钱来贴。”李德明说,“到后期,每月要支付加盟商几万元,公司的钱贴完了,只得用新加盟商的钱来填补,造成公司资金雄厚的假象,继续骗下去。”据司法部门查明,从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李、黄二人共在成都虚卖给75人共128台咖啡研磨机,骗取215.04万元。两人还在沈阳开了一家分公司,骗得5人共计15.12万元。共计诈骗80人,涉案金额230.16万元。
锦江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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