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8日,无情的伊洛河水,吞噬了6个在水中嬉戏的孩子。刘辉(化名)是其中之一,事后,他的父母将河道管理部门、巩义市水利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遭拒。
回放
伊洛河水吞噬6个孩子
去年6月28日下午,瓢泼大雨中,15岁的贺浩朋在几分钟内失去了6个好朋友。当天下午2时,他和8个同伴一起去伊洛河洗澡,9个小伙伴打打闹闹,不知不觉就到了河中央。
贺浩朋回忆,刚开始,河水到鼻子上面,他们踮起脚尖玩,还不时在水里翻跟头。忽然,一脚踩空,水没过他的头顶,几个小伙伴也一样几乎一起掉进深水里,他和另外两个人会踩水,就扑腾着出来了,其他6个都不会。落水的地方离岸边有20米远,贺浩朋吓傻了,到岸上开始喊救命,但是岸上一个人也没有。后来,他看到另外两个同伴跑了,他也跑了。
当晚,感觉心里不安的贺浩朋,在网吧待了一夜。
事后,6个孩子的尸体被一一打捞出来,年龄最大的18岁,最小的才14岁。刘辉就是其中之一。
索赔
溺水儿童父母遭拒
办理完孩子的丧事,刘辉的父母找到河道管理部门、巩义市水利局,要求赔偿。
他们认为,伊洛河作为公共场所,应该设置警示标志,而事发地点并没有设置。巩义市水利局作为河道管理部门,没有尽到妥善的管理义务,由此,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他们还说,巩义市水利局批准他人在河道中采沙,留下了深坑,但却从未采取过任何措施,也是造成孩子死亡的原因之一。
但索赔要求遭拒。巩义市水利局认为,事发河道不是公共场所,不用设置警示标志;孩子溺水地点也不是采沙地点,采沙行为与刘辉溺水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协商不成,刘辉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巩义市水利局告上法庭。
巩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水利局作为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批准采沙是其依法履行的行政行为,并无过错,与刘辉的死亡无必然因果关系。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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