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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偷猪354头主犯获刑14年
时间:2008-11-08 18:51 来源: 点击:
  一个由11人组成的犯罪团伙,2006年11月至2008年,在新郑、登封、新密等地,作案46起,光偷猪就有354头,涉案金额近50万元(本报曾报道)。昨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对该犯罪团伙进行宣判,主犯马超松被判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万,其余被告人被判3年至13年不等的徒刑。线索提供杨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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