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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鹭发美食爆炸案续:案犯被判刑五年半
时间:2008-10-06 18:26 来源: 点击:
       因为要发泄对厦门市鹭发美食大庄园海鲜部原领班曾某的强烈不满,马某预谋在鹭发美食大庄园实施爆炸。此案近日在湖里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马某被判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今年5月30日11时10分许,马某在其暂住处湖里区南山路一地下室用事先准备好的火药、定时器、鹅卵石等自制成一个爆炸物装置,并将爆炸时间设定为一小时后。

  12时许,马某乔装成女性到鹭发美食大庄园,以就餐为名将该爆炸物装置放在大厅后借机脱逃。十几分钟后,该爆炸物装置引爆,致使顾客蔡某受轻伤,鹭发美食大庄园多处玻璃、餐桌桌面被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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