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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病人出现两个死亡时间 医院被判赔5000元
时间:2008-07-09 18:31 来源: 点击: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萧萧)因违规更换病历页,导致患者的病例原件和复印件上出现了两个死亡时间,北京市健宫医院被死者家属告上法院。近日,宣武法院认定医院侵犯了家属的知情权,判决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原告赵女士说,2006年9月6日,她的老伴邓先生为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到健宫医院住院治疗,17天后去世。因怀疑医院没有抢救造成老伴去世,她多次要求复印和封存病历,但医院只出示了病历复印件。当赵女士最终看到原件后,发现原件上丈夫的死亡时间与复印件上的不一致,两者相差6分钟。她于是要求医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

健宫医院对此辩称,医院曾以更换病例页的形式更正过原始病历。赵女士所说的两个死亡时间,一个是宣告死亡时间,一个是心电图直线时间,两个时间可以不同。

法院认为,医院自行更换病历页,导致原始病历与复印件记载内容不一致,致使家属对于患者的治疗过程和死亡时间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医院的行为侵犯了赵女士的知情权,给其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应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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