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陈某为泄愤,开车连续两次撞击停在路边的警车,致被撞的警车车后方变形,所幸车内无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近日,经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年12月15日早上9时许,公安机关接报警称停放在交警支队门口外面马路上的一辆警车被人故意撞击,警车尾灯被撞坏,后备厢明显变形,肇事车辆前引擎盖水箱冒烟,驾驶座以及副驾驶安全气囊弹出,车前方变形。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报警人就是开车撞击警车的网约车司机陈某。
1997年出生的陈某,初中文化,此前五年一直在原籍待业,没有正当工作和稳定收入。他听说在上海开网约车收入高,便于2020年10月来到上海,通过中介办理了某平台网约车相关手续,并租赁了一辆新能源汽车,自11月开始当起了网约车司机。
案发当日,陈某开着车经过某路口时,交警因陈某“路口有交通堵塞时未依次等候”,对其实施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由于车内还有乘客,陈某忍着心里的怒火,将乘客送到目的地。两天前,陈某就因将车停在禁停区刚被开过一次罚单,已缴纳罚款200元。
陈某向侦查机关供述:“当时我心里很不满,就想去报复一下交警。”他打开手机导航,发现附近距离黄浦区某交警支队最近。陈某按照导航行驶至交警支队附近,看到路边停着一辆警车,“这辆警车一定就是交警支队的车。”确认过车里没有人后,陈某开车猛地向警车尾部撞去,撞了一次不够解气,他向后倒车再次撞向了警车。经过两次撞击,其租赁的新能源汽车及被撞警车均受损严重。
看到车辆受损状况,陈某一下子清醒了,同时也感到有些害怕:“我知道自己逃不掉,所以就打电话报警说我把警车撞了,并在警车旁边等着。”经评估,被撞的警车与租赁的新能源汽车物损共计约1.6万余元。
到案后,陈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家人的帮助下对两辆车的物损进行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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