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阳工作的李先生给北京的朋友邮寄了一些土特产,三四天过去了朋友却没有收到东西。查询后发现快递本人已经签收,李先生遂询问快递员,快递员表示是“收件人”让其帮忙签收,而所寄土特产已被吃了。
寄件人:
不小心将收件人电话写错
7月19日上午,李先生通过申通快递给北京的朋友毛女士邮寄了琼锅糖、柿饼等价值约500元的陕西土特产。到23日,李先生的朋友仍未收到所寄物品。查看快递单后,李先生发现,原来是自己不小心将收件人的电话号码写错了一位数字。当他拨打申通快递客服时,工作人员称毛女士已经签收,这让李先生感到很蹊跷。随后联系快递员,得到与客服相同的回答。
让李先生气愤的是,他进一步追问后,快递员解释投递时打电话给收件人,对方说自己在山东回不来,让其代为签收,他就把快递里的土特产吃了。
李先生认为,自己写错电话号码有责任,就让快递员赔偿400元,当时对方表示同意。然而,24日,收件人毛女士与快递员联系时,快递员却说自己把货已经送到,不愿赔偿。
快递公司:
快件不签收说明东西是不要
记者联系了快递单上错误号码的主人,接电话的一位男士称,几天前确实有位快递员打电话让取快递,他说自己不姓毛,快递也不是他的,可对方坚持就是这个号码,害怕对方是骗子,“我就说如果是我的,你就代我签收吧!”不过,他并未说过让对方吃掉所寄之物的话。
昨日记者联系当事快递员,他称,打通电话后,对方称自己不在北京,得知所寄物品为食品后,表示“不要了”。他把包裹拿回公司,后来就找不见了,不存在被吃一说。
对此,北京申通快递月坛分公司工作人员回电称,如果收件人不是本人,他们会联系发件公司核实。然而,快递员电话联系收件人后,对方并未明确表示自己不是毛女士,称自己没在北京让帮忙签收。她认为,既然快件不签收,说明东西是不要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收件人的信息因发件人写错,导致快件送错或遗失,他们只负责理赔价值一半。对于此事,他们公司会进行处理。
律师说法
快递员无权私自处理
应联系寄件人或原路退回
毛女士认为,快递单上电话号码有错,不过自己的工作单位和姓名是正确的,快递员应该问清楚,或与寄件人、发件公司联系,没有经过收件人同意,拆封或者归为己有,不仅仅是职业道德的问题,而属于违法行为。
“快递员无权私自处理邮寄物品。”陕西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韩朝泽称,电话号码错误不影响投递,快递员可以联系寄件人核实收件人电话号码,如果联系不上,可原路退回。投递员没有核实信息,没有尽到投递的义务,存在重大过失,私自处理的行为不但违约且违法,寄件人可以要求按所寄物品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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