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送女儿到英国留学交纳保证金,55岁的北京市统计局网络管理中心副处级调研员季京华“借”业务单位60万元。季京华退休7个月之后被召回单位接受调查。昨天,北京市一中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季京华有期徒刑11年。宣判之后季京华痛哭流涕地接受了记者采访。
■副处调张口“借”60万
上午11时许,头发花白、戴着眼镜的季京华被带上法庭。看到旁听席上坐着的记者,其不顾法警阻拦两次回头用力看了看。看到法庭前边有人拍照时,季京华急忙低下了头。
季京华在市统计局工作几十年,一直负责技术工作。据指控,季京华任职期间,为北京市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田某(另案处理)谋取个人利益,于2008年6月至9月间,收受田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60万元。
季京华在公安机关供述称:2006年左右,其担任市统计局宣传中心下设的网管中心的技术主管,负责网站方面的技术管理。2006年,统计局进行信息化二期建设,该项目承包给了清华同方。清华同方把网站这一块分包给了拓尔思公司,为此其和拓尔思公司负责人田某相识。二期工程建成后,后期的维护田某说要拓尔思公司下属的企业来做,她同意了。维护费用是田某自己算出钱数,她去找领导确认然后带田某到财务领钱。2008年,田某来拿支票时,表示要给她好处费。随后她分两次收田某60万元。2009年,单位开了几次廉政会,也在审查信息化二期的事情,因为害怕,她还了田某10万元。
■获刑11年已经生效
田某证言称,市统计局二期网站建设完成之后,统计局每年都要对网站进行维护,他向季京华提出,想找个拓尔思公司的下属公司进行维护,维护的工程师还是拓尔思的工程师,季京华同意了。实际上网络维护属于免费质保期范围内,拓尔思公司的工程师给市统计局进行网络维护并不收费,自己找了两个不相干的公司和市统计局签署网络维护合同,从市统计局拿到的维护费用都被他取现给花了。
2008年的一天,季京华说她女儿想要出国留学,但家里经济困难。田某就说手里有一笔钱可以给她用,季京华说凭她的收入一时半会还不了,田某告诉她没有关系。后其给季京华爱人的账户内汇款。给季京华打钱没有任何手续。2009年,季京华还了10万元。季京华的丈夫证明,60万元都被季京华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家庭花销了。案发后其将赃款全部退回。
西城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季京华有期徒刑11年,季京华上诉。市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话
“我不想让你们把我当反面典型”
昨天宣判之后记者采访了季京华。
记者:那60万块钱到底是不是你拿了啊?
季京华:我跟田某借完了本来是想好等孩子一入学就可以把钱还给他。但是孩子到了英国之后每月要从汇丰银行的账户支取生活费,汇丰银行要求你这个账户上必须老趴着50万,其他的生活费用不能用这笔钱,我没有办法。
记者:你女儿是否也知道你这个事了? 女儿是不是也很内疚,因为自己留学把妈妈给弄到监狱里了?
季京华:肯定知道了。她从英国毕业后又考到美国读硕士去了。我跟你们说这些有什么用啊?我跟你们说这些,只能让你们把我当反面典型写出来。
记者:你是不是觉得在钱的问题上自己还有失误的地方?
季京华(点头):我有失误的地方也不至于判得这么重啊。
记者:你女儿出国留学时是否逼过父母出钱?
季京华:从来没有。我是自觉自愿的。孩子大二时考上英国名牌大学我当然要支持。
记者:今天你的案子宣判,女儿也没有过来看看你。你怨她吗?
季京华:她今年8月从英国考到美国去。假期时女儿回国等了我很长时间,希望看看妈妈,但是看守所不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