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法院今天在此间透露,目前,此案已顺利执结,该企业所拖欠工人工资一千零三十四点八四万元全部发放完毕;共遣散员工二千四百零七人、发放经济补偿金一千四百五十万余元;截至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星公司被起诉至厦门海沧法院并被判决确认的债务额共计五百八十四万余元。
据介绍,二00八年十月,厦门市海沧辖区企业厦门星星公司(厦门星星实业有限公司、厦门星星工艺品有限公司、厦门星星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忠国不辞而别,拖欠大批员工工资及上下游关联企业货款、建筑企业工程款。
海沧法院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提前介入。经调查,除拖欠三千七百余名工人九、十月份工资外,尚有拖欠六七百家供应商货款达一点二亿元和民间借贷十三人二十一笔约一点二二亿元,以及拖欠厦门市建行贷款二亿元左右,总债务约合五亿元。经资产清点,其有形资产仅值二亿元左右。
十月二十五日,根据厦门市建行对星星公司的诉前保全申请,海沧法院当天作出裁定并迅速查封公司全部财产。十月二十七日,法院提前进入该公司,确认人员及拖欠工资后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即时立案,并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进入执行程序时,因星星公司账户无资金支付工人工资,法院及时商请取得海沧区政府部门支持,工人工资由政府财政先行垫付。截至十一月十一日,企业所拖欠工人工资全部发放完毕。
其后,为减轻负担,星星公司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仲裁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海沧区委知情后,决定由区财政先行垫付遣散费用。与此同时,海沧法院通过召开债权人会议,多次向二百余家主要供应商和民间借贷债权人通报公司现状、财产情况,对于债权人提起的诉讼,依法有序进行审理。
目前,厦门方面正在积极推动该企业重组重整,在重组受阻后,星星公司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现正在审慎研究,推动星星公司重建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