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经济犯罪>
官员赌球输掉754万公款被判15年
时间:2008-12-02 17:49 来源: 点击:

  今天上午,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原副处级干部贾硕,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据悉,贾硕挪用公款914万余元用于赌球,并输掉754万元。

  今年36岁的贾硕早有前科,他17岁时就因偷同学东西,并4次到北大学生宿舍盗窃,而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缓刑3年。此后,他考上大学,并在大学毕业后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工作,直至担任副处级干部。检方指控说,贾硕于2003年8月至2007年5月期间,利用担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经济运营部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国各地数个机械厂破产清算的职务便利,采用虚假借款等手段,把公款914万余元用于赌博,案发后,尚有754万余元不能退还。去年7月31日,贾硕向单位纪检组主动投案。

  “我从2002年初就担任改革办副主任,负责下属企业的改制工作。2002年是韩国和日本联合举办世界杯,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迷上了网上赌球。一开始我用自己的积蓄下注赌,后来自己的钱输光了,庄家说先下注,钱先欠着。”贾硕在法庭上回忆起赌球生涯,觉得不堪回首。他说,在庄家的诱惑下,他下注越来越大,欠庄家的赌债也就越来越多。后来实在没办法,只好拿公款去还账。在负责下属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时,贾硕往往以解决企业后续问题,比如农民工工资、职工养老等社会福利为理由,从下属企业借款。他在法庭上算了算账,说输掉公款754万元,再加上自己的钱,一共输了上千万。

  一中院认为,贾硕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非法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他能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一中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贾硕有期徒刑15年。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