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交警诈骗25万获刑12年
时间:2008-09-03 18:10 来源: 点击:次
本报讯 (记者吕佳瑜 通讯员王文波)24岁的张磊凭借一身花钱买来的警服冒充交通队警察,连母亲都信以为真。近日,张磊因诈骗罪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法院认定其以虚假名义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25万余元。
交通队查不到此交警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6月间,张磊以能给邱某买到网络游戏装备为名,从邱某处骗取6.5万元。邱某证实,其在网上遇到张磊时,张自称是北京市海淀区交通支队公主坟交通队警员。邱某按照张的要求往其银行卡内汇款后一直未见张磊交货,后经查询得知海淀区交通支队没有叫张磊的警员后报案。
2007年6月,张磊冒充警察以能买低价手机和为其找工作为由,先后骗取刘某夫妇14万余元。后张磊交代,从刘某夫妇处骗得的钱,他用于还债了。
2007年8月间,张磊冒充警察以做生意为名,向马某借款5万元。后到还款日期,张磊仍未还款。直到马得知张磊被警方控制,其才报案。
对父母自称“联防队警察”
张磊称,以警察身份借钱好借,容易让人相信,也不会被催着要钱。被他骗的几个人都认为他是警察。张磊的父母证实,他们曾见到儿子张磊穿着警服,问儿子在做什么,张磊告诉他们自己是海淀交通队联防队的警察。张磊的母亲透露,她到张磊被抓了才知道儿子不是警察。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张磊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张磊认为,除了其以找工作为名骗取刘某夫妇2.7万元外,其余钱款均是借款纠纷。据此提起上诉。
一中院认为,张磊虚构警察身份,以虚假名义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25万余元,以现有证据足以认定其诈骗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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