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00万元山西一县长判20年
时间:2008-01-15 11:01 来源: 点击:次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山西省高院获悉,山西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山西省和顺县原县长崔保红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崔保红被判有期徒刑20年。涉案的和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杨彦荣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法院审理查明,崔保红在2001年至2005年任和顺县县长期间,先后多次接受33人贿赂,收受贿款300.4万元。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山西省高院获悉,山西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山西省和顺县原县长崔保红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崔保红被判有期徒刑20年。涉案的和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杨彦荣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法院审理查明,崔保红在2001年至2005年任和顺县县长期间,先后多次接受33人贿赂,收受贿款30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