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队经理贪污公款被判刑
时间:2008-01-03 11:14 来源: 点击:次
华龙网讯(记者黄平通讯员丁全平实习生袁蔚)208地质队一名经理采取虚报民工工资的办法,套走单位18960元公款,同时他还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万余元。日前,该经理被北碚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据相关办案人员介绍,2001年1月何某被208地质队任命为基础公司经理。2004年4月,何某安排他人采取虚报假的人工费的手段,套取了18960元公款。法院审理认为,何此举已构成贪污罪。法院同时还查明,何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万余元,已构成受贿罪。但何在接受侦查机关询问时,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到案后曾检举他人,有立功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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