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一原乡党委书记受贿贪污受审
时间:2007-12-11 09:14 来源: 点击:次
日前,定远县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赵金林受贿贪污一案。
被告人赵金林,男,1964年10月出生,捕前历任定远县界牌集镇副镇长、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练铺乡乡长、红山乡党委书记、朱湾镇党委书记、朱马乡党委书记。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赵金林在任定远县红山乡党委书记、朱湾镇党委书记、朱马乡党委书记期间,在他人承建农贸市场工程、商品房工程、沙石路工程、购买公路两旁树木、竞买房屋和地皮、计生服务所维修工程、工程款结算等过程中及逢年过节期间收受他人现金25.7万元、价值7000元的物品,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被告人赵金林在沙石路“以工代赈”工程以多编制预算方式和在冬修工程中将多结算出来的余款采取不入账的方式,伙同他人侵吞公款75085元,赵金林个人实得2.5万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赵金林退出赃款10万元,且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具有立功表现。
(孔柯华 石放)
被告人赵金林,男,1964年10月出生,捕前历任定远县界牌集镇副镇长、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练铺乡乡长、红山乡党委书记、朱湾镇党委书记、朱马乡党委书记。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赵金林在任定远县红山乡党委书记、朱湾镇党委书记、朱马乡党委书记期间,在他人承建农贸市场工程、商品房工程、沙石路工程、购买公路两旁树木、竞买房屋和地皮、计生服务所维修工程、工程款结算等过程中及逢年过节期间收受他人现金25.7万元、价值7000元的物品,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被告人赵金林在沙石路“以工代赈”工程以多编制预算方式和在冬修工程中将多结算出来的余款采取不入账的方式,伙同他人侵吞公款75085元,赵金林个人实得2.5万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赵金林退出赃款10万元,且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具有立功表现。
(孔柯华 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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