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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区主任受贿13.5万庭上退赃15万
时间:2007-11-27 08:35 来源: 点击:

  时报讯 (记者 邬科) 广州天河区绿化第一管理公区前主任张某生,涉嫌受贿13.5万元,昨日受审。

  昨天在庭上,张某生当庭承认全部控罪,并超额退赃15万元。张某生庭上承认,一些重大的公区绿化工程需要经过招标,较小一些的工程则可以由其单位分派给工程队来做,但必须经过作为前公区主任的他“最后拍板”。所以,一些工程队的负责人在顺利拿到工程后,为表示感谢,会给他“送钱”。张某生还承认,受贿所得均已用于炒股和个人消费。

  在被告最后陈词时,张某生感慨万分,声泪俱下地说:自己是中国恢复高考后第一届园林专业毕业生,非常热爱园林绿化工作,对公区的每一棵树都很有感情。此次受贿纯属被动,自己从来没有向别人要过钱,属于观念上的疏忽。家中还有年迈的双亲需要照顾,恳请法官给予轻判。

  张某生的辩护人提出,被告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赃,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减轻处罚,适用缓刑,不要破坏一个幸福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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