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大学后勤集团工程公司两月两任经理落马
时间:2007-11-23 11:15 来源: 点击:次
11月20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对某大学后勤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经理郑善刚进行了一审宣判,以被告人郑善刚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而就在两个月前,郑善刚的前任章祖得亦因犯受贿罪,在同一被告席上,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在同事们眼里,郑善刚是一个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业务型、专家型领导,可没能抵挡住诱惑,沦为金钱的俘虏。他与前任的堕落经历颇为相似。二人都握有高校部分基建工程出包大权,面对工程承包商们的逢迎巴结,都从一开始的婉言谢绝,到半推半就,直至在吃喝间对贿赂款欣然笑纳,最终陷入了犯罪的深渊。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6年间,郑善刚利用担任某大学后勤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负责管理有关工程建设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相关工程承包商徐某、沈某、蒋某等人送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6.8万元。此外,郑善刚还涉嫌挪用公司“小金库”资金11万元。
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在综合考虑了被告人郑善刚的自首情节、较好的认罪态度以及赃款已全部退缴等因素后,认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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