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后勤集团原总经理涉嫌受贿受审
时间:2007-10-31 10:20 来源: 点击:次
为承包学校工程,别人送钱,他收;为讨还工程款,别人送钱,他也收。结果,在收下18万元贿赂款后东窗事发。昨日,武汉大学后勤集团原总经理朱某涉嫌受贿罪,在武昌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称,2001年至2004年,朱某任武汉大学后勤集团总经理,全面负责后勤管理。有了实权后,很多人开始在他身上“下工夫”。2002年,某公司负责人为了承包弘毅大酒店项目,向朱某送上人民币1万元和上千美元,朱某均收下。另一公司曾承揽一个招待所工程,为了结清工程款和继续承包新的工程,2003年10月,该公司负责人张某送给朱某10万元。事后,朱某欲将这笔钱退还,但没有联系上张某,只好作罢。
检方称,2002年至2004年,朱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接受他人20万元,其中有证据证明2万元用于公务开支,朱某共收受贿赂18万元,犯受贿罪。
朱某及其辩护律师称,张某所送10万元因找不到当事人,无法退还,朱某没有主观受贿故意,不应认定受贿;收受的这些款项,用于公务开支的为7万元,而非只有2万元。案发后,朱某积极退还所有赃款,有自首情节。
此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罗永久)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