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四年来97名县处级官员因渎职侵权落马
时间:2007-10-03 09:56 来源: 点击:次
记者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向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所作《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获悉,从2003年至今年7月,全省共受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2638件,立案侦查1842件244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628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97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350万元。在近三年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办案工作综合考评排名中,湖南省均列前五位。
报告充分肯定了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自2003年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对全省查办发生在对经济、社会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渎职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侵犯人权犯罪案件等进行了总结。
其中,共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渎职犯罪三类案件346件443人;查办安全生产领域重特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案件161件,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3件99人;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案件223件282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非法搜查、破坏选举等案件118件185人。
报告对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提出了意见,并分析当前我国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表现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生命健康;司法人员充当黑恶势力犯罪的“保护伞”;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时有发生;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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