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监狱企业三级警督 涉嫌贪污35万
时间:2007-09-27 10:33 来源: 点击:次
记者从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涉嫌贪污公款35万余元、在外潜逃6年的原许昌监狱机电厂三级警督翟某,被提起公诉。
翟某1986年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许昌监狱工作,1994年被调到该监狱机电厂销售科工作,三级警督。因工作努力、业绩突出,他先后任机电厂销售科副科长、漯河销售处经理。
自1995年1月至2000年12月,翟某利用担任机电厂销售科副科长、漯河销售处经理的职务便利,采用虚增应收账款的手段,将从客户处收回的货款共计350105.43元不上缴单位,用于个人挥霍。
2001年8月,魏都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在检察工作中发现该犯罪线索,并进行了初查。翟某唯恐事情败露,闻风潜逃。同年10月10日,该检察院对他进行立案侦查,随即公安机关对其网上追逃。
今年5月28日,翟某在郑州火车站被郑州市铁路公安处抓获,并移交给检察机关。
经检察机关侦查,翟某因涉嫌贪污被依法提起公诉。
记者 谢耀军 实习 生王少华 通讯员 荣跃凤祥
- 上一篇:发包工程 三次“抽佣”50万
- 下一篇:全球贪污调查中国台湾排名34位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