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打伤舅舅,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安阳文峰:对一轻伤案依法认定正当防卫 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赵晨光 郭晓楠)俗话说,甥舅一家亲,打断骨头连着筋,外甥张宏明(化名)却将酒后上门的亲舅舅王海生(化名)右臂打伤,到底是外甥“大逆不道”?还是舅舅“欺负上门”?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查微析疑,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终于真相大白。
提起王海生,周围的街坊邻里直摇头,“都50多岁的人了,简直是个‘混不吝’!”“他不但不赡养老母亲,还想霸占老母亲的房子。”为把房子弄到手,王海生甚至持刀到哥哥姐姐家寻衅滋扰,哥姐不堪骚扰被迫写出放弃房屋继承权的书面保证,王海生还要求老母亲尽快搬离,把房子过户给他。
2018年11月4日傍晚,王海生酒后想到母亲迟迟不肯把房屋过户给自己,很可能是外甥张宏明在背后搞鬼,他越想越气,借着酒劲跑到张宏明家门口,用脚猛踹房门。当张宏明开门后,王海生不由分说上前将其踹倒在地,并骑在身上殴打,张宏明迫不得已随手从身旁的茶几下抽出为提防王海生滋扰而准备的橡胶棍反击,王海生被击打后逃离,张宏明随即报警。经鉴定,王海生右小臂伤情构成轻伤一级。
2019年4月2日,公安机关将张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移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此案的员额检察官胡秀娟讯问时,发现张宏明虽然如实供述,认罪悔罪,但是显得心事重重。其欲言又止的神情让胡秀娟觉察到该案背后可能另有隐情。于是,她决定依法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侦查,重新梳理该案的证据材料。
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胡秀娟对该案的定性有了颠覆性的认识与判断。
首先,侦查机关对案发起因的认定有误。侦查机关认定,张宏明与王海生系因协商家庭财产纠纷一事而导致互殴事件发生,大量证据证实,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家庭财产纠纷;其次,当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及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证实,王海生曾多次酒后持刀到其姐家中滋扰,与张宏明多次发生过口角;再次,王海生酒后生事,闯入张宏明家中将其踹倒在地,具有明显过错。案发时,张宏明正是在生命遭受到严重威胁时才顺手摸出橡胶棍奋起自卫,且当其完成自卫后,并未对王海生继续追赶击打,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办案检察官认为,综观全案,张宏明的行为符合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依法不应负刑事责任。
此案经该院检委会研究决定,对张宏明以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12月18日,该院依法对张宏明宣布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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