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法学动态>
固体饮料代替特医奶粉事件
时间:2019-12-30 13:22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新华社长沙12月28日电(记者谭畅 帅才)患儿需要特殊医用配方奶粉,却被医生通过处方推荐购买疗效、营养成分存疑的固体饮料。湖南郴州多名涉事患儿家长近期连续投诉举报此事。记者28日下午从郴州市委宣传部获悉,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两名涉事医生已经被先期停止执业一年,当地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正对事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一名涉事患儿家长发出的举报信显示,2018年10月,未满一岁的患儿李某某因腹泻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经检测被认定为重度牛奶过敏。医生陈某某推荐某款氨基酸配方粉,并开具处方。此后,这名家长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民药房等地购买这款配方粉,直至今年9月得知这款配方粉因故被厂家召回。其查询发现,这款配方粉只是固体饮料,怀疑产品已对孩子身体造成损害。

    据郴州市委宣传部28日下午通报,郴州市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初步查明,郴州益信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从山东梵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舒儿呔氨基酸营养配方粉等产品,通过湖南博瑞药业有限公司将产品进入郴州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内的便民药店对病患销售。

    郴州市有关部门调查认为,这起事件暴露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便民药店、医生处方权及参与违规推销活动存在管理缺失等问题;医生违背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经销商以“固体饮料”充当“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行销售,属虚假宣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8日,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对所有涉事责任人由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程序进行调查,从严处理。其中,对当事医生陈某某、刘某某两人先期停止执业一年,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通报,郴州市卫健委、卫生监督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已经介入此事调查。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开展投诉人与医院及经销商的损害赔偿调解处置工作,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及责任经销单位等顶格处罚,依法严惩。同时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医院及批发零售药店、母婴产品经销店进行拉网式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