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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谁来买单?
时间:2019-01-03 22:5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随着《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正式实施,垃圾分类正在走进越来越多人的生活。

  与以往的垃圾混合相比,垃圾分类从收集、投放、运输到处置的各个环节都更加标准化和精细化,对设施设备的要求也更高。

  实施垃圾分类所需的经费,该由谁来买单?老百姓会不会因此多花钱?《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问: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经费从哪来?

  答:“政府推动”是《办法》所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

  《办法》规定,市、区县政府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机关,负责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必须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收运处置体系,特别是生活垃圾分类的设施设备建设。这些都离不开财政保障。

  因此,《办法》明确规定,市、区县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也就是说,生活垃圾分类所需经费,是由政府买单。老百姓不会因此多花一分钱。

  问:生活垃圾分类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后,会给政府增加负担吗?

  答:生活垃圾分类是解决城市垃圾污染、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是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全民行动。

  生活垃圾分类所需经费虽然纳入财政预算,看起来是让政府多花钱。但实际上,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却是在给政府减轻负担。

  因为,垃圾分类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的前提和基础。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降低了城市环境的管控成本。

  举个例子,混合垃圾在运输、收集过程中会发酵产生甲硫醇、甲硫醚等异味气体;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二噁英污染;混合垃圾还极易产生渗滤液,如果得不到有效处置,会对地下水、地表水产生污染;有害垃圾处置不当,也会造成重金属污染……

  这些污染不仅会危害人体健康,还会破坏生态环境,增加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本。

  另外,垃圾混合处置,也增加了垃圾处置设备的负担,让处置设备的使用年限大幅降低,从而增加了使用成本。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后,上述问题都可以得到有效解决。政府在城市环境管控方面花的钱,也会因此减少。

  同时,生活垃圾分类也可以让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得到合理利用,减少对资源的透支。

  比如,易腐垃圾经过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可以生产肥料、沼气等资源;玻璃、金属、塑料等可回收物,也可以循环再利用,有效减少对矿产的开采和森林的砍伐,节约了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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