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1月1日实施,微商需注册交税,告别“裸奔时代”;大部分微商称拥护税法;征税存实操困难,专家建议可让支付平台代扣代缴
“由于1月1日起电商法出台,朋友圈暂停上图。关注产品信息,请扫二维码,下载微商相册。”
“新电商法,最新通知……最近一周暂时朋友圈不更新文字,明天起微信不收kuan。”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简称《电商法》)落地,看似风平浪静的微商朋友圈,似有消停的趋势。在部分微商停更朋友圈的同时,还有微商公布接头“暗语”:在微信交易时,支付宝写作“ZFB”,转账写作“ZZ”。
“不上班的时候,天天抱着手机玩也是浪费(时间),做微商多少能挣点零花钱。”这是大多数微商从业者的心态。
近两年,原本只是想挣零花钱的微商群体中,不断涌现出“造富”神话,月入几万元、开豪车、享海外旅游都不是梦。而他们“造富”的成本基本就是依赖一部手机和大量的闲暇时间,没有店面租金压力,也没有税赋压力。
但这一切正在发生改变,裸奔多年的微商要开始交税了。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并将微商群体纳入了法律监管之中。
对于纳税一事,部分微商并没有太多关注甚至有人到目前还不知晓,但有人表示纳税对于规范行业发展来说是件好事,但希望纳税压力不要太大。
微商从业者超千万人,有人年入百万
“两年前的她是个小白,两年后的今天,她通过努力,成功逆袭,凭借一己之力买房还债,还赚到了一辆公司送的玛莎拉蒂。”微商安宁团队每年都不乏这样的“造富”神话。
微商,这个概念差不多在2012年左右提出来,萌芽于社交场景下的自发行为,是一种基于微信生态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商业现象。从业者主要集中于网红、宝妈跟在校大学生几大人群,她们有着闲暇时间多、愿意主动社交等共同的特点。据艾瑞咨询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中国微商从业人数已经达到1535万人,市场交易规模达3287.7亿元,并预计2019年微商规模将近1万亿元。另据智研咨询报告数据,2014年到2017年我国微商从业人数从1024万人上涨到了2019万人。
原本只想赚点零花钱起家的微商群体中,却不断涌现出“造富”神话。各大微商朋友圈里晒的收入几十万元的银行转账截图、国外旅游奖励等,叫人眼花缭乱。
这些“造富”神话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微商行业。但微商果真能“造富吗”?
已经定居上海的微商安宁,因要照顾孩子于2017年加入了微商,主营内衣销售,她告诉新京报记者,“我算比较幸运的,大概加入的第3个月就能赚到1万多,超过了之前在公司上班的月收入。”她此前曾在一家上市公司做销售管理。
据安宁介绍,她所带团队已经有近百人,整个品牌的线上代理分为联合创始人、董事、钻石总代、全国总代、地区总代、特约代理以及授权代理7个级别,每级代理的进货价都不同,级别越高,进货价格越低,赚的也就越多。
除此之外,该品牌还有达到相应销售额后,微商可获得年度分红、月度返点等福利,最高级别的订货金额有2000万(不包含)~3000万元,可享受17%的返点,以及88万元的年中分红。按照这样的分红,在微商金字塔端的人,年入100万是大概率事件。
像安宁这种专做一个品牌的代理是微商中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主要依靠产品、微商个人的朋友圈子等进行营销,赚多赚少主要还是看自我的营销能力。
还有另一种微商的模式是分销,即为某个产品尾货提供微商售卖渠道,这类型的微商收入因行业不同,差别较大,并且多是兼职在做。
从业者千万人,但也不是人人都能通过微商发家致富。
兼职卖减肥药的文婷(化名)自称“佛系”卖货,只是偶尔发几条朋友圈做做宣传,“有人要买就卖,而且来买的一般都是朋友、熟人,支持支持,有时候一个月都不出单的情况也有。从8月中旬至今,我大概也就赚了两千块钱吧。”
微商黄瑞的本职工作是一名护士,在朋友圈兼职卖衣服,“自己每个月赚的不多,也就1000元左右。”她认为,能赚多少要拼货源,有些货源比较便宜,那就挣得多一些。"
据《消费日报》2017年12月的报道,问卷网对2000名微商从业者进行在线调研发现,月收入高于三万元的微商仅占18.68%,59.34%微商的月收入都在15000元以下。
年收入18万需缴税3万多?
“按照电商法规定,其每年合计需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3.1万元,相当于我个人年收入的17%。”交税后,安宁的收入将有明显下降。
电子商务不注册不纳税的现象,曾被指不公平竞争。据媒体报道,2017年,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带着《关于推进电商公平纳税征管办法的建议》上会。王填在议案中指出,“近年来,电商增速很高,严重冲击、挤压了实体零售,其中固然有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但更多的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特别是与逃避税收、低价倾销等有关。对于网络零售税收政策上的宽松,客观上造成了网络零售与实体零售的不公平竞争。”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电商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电商法》全面准确定义了电子商务的含义,同时规定了淘宝个体、微商等都必须进行主体登记、依法纳税,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下合法经营。并对信用行为、快递服务、商业经营行为都进行了规范。
按照监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销售服务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仍可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向新京报记者解释称,“3万元是起征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是3%,一旦销售额超过3万,就按照销售总额进行交税,比如说单月卖衣服卖了10万元,就按照[100000/(1+3%)]×3%来计算增值税。按此计算,10万元销售额的微商,单月要交2913元的增值税。”
除了增值税外,微商作为经营者,还需要缴纳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按照相关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通俗来说,就是以年度净利润来纳税。
此外,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简单而言,微商个人所取得的收入,都属于经营所得收入,并非是通过发工资等途径获得的综合收入,所以,这一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可以减去6万元以及其他扣除费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万元的,税率为5%;超过3万元至9万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9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3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0万元的部分,税率则为35%。
施正文称:“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没有起征点这种说法,主要按照应纳税所得额来纳税。”
按照上述的方法,微商到底要交多少税?安宁和记者算了一笔账。2018年,她的订货金额就将近60万,平均每个月算5万元。另外,每个月扣除各类成本后,安宁的个人纯收入达1万多元,平均每月算1万5元。
如果2019年安宁继续维持这样的营收,按此计算,安宁2019年每个月需要交[50000/(1+3%)]×3%=1456元的增值税(一年共计17472元)。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安宁在扣除成本后的年收入为18万元,按规定,假设在没有其他扣除的情况下,减去6万元的费用后按照累进税率,安宁每年还需要交3×5%+6×10%+3×20%=1.3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总体来看,安宁今年全年总共需要交纳约3.1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几乎相当于安宁个人年度纯收入的17%。这么一来,安宁到手的年收入就只有14.9万元,折合每个月的收入是12417元。
据上述计算公式推算,微商年收入100万元,则需缴纳26.3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此外,2018年12月26日,新京报记者通过在线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客服得知,微商还可能要交少量的城建税、印花税等。
无营业执照等信息公示 最高被罚一万元
“赚了钱就应该交税,这也表明微商合法化了。”微商张扬(化名)表示拥护法律监管。
2008年,工商总局曾颁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免除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义务。但《电商法》的出台,意味着以自然人网店名义不纳税的实质电商避税福利终结。
对此,微商作何反应?
有微商从中寻找到了认同感,微商黄瑞(化名)认为:“微商被法律监管,说明了国家对微商的认可,以前跟别人说微商,别人都觉得你是骗人的,这样一来,在朋友圈做微商生意,别人听起来也比较正规了。”
“如果微商要交税,我会配合税务部门,但是我觉得相关部门应该着重考虑一下税率的问题,如果税率太高,我想对我们这行来说也是一个打击,做得不错的小微商可能都会望而却步。”安宁说。
张扬认为:“赚了钱就应该交税,就像之前在公司上班,也要交个人所得税,交税说明微商更加合法化经营了,虽然交税之后赚的少一些,但赚钱更安心、更放心了。”
但也不乏一些规模较小的微商对交税并不在意,李湖(化名)便对记者表示 “无所谓,毕竟没那么大业务量,如果真的要缴税,我觉得也比实体店经营要好一些,毕竟没有房租成本。”
但无论微商群体意愿如何,缴税都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据了解,没有公示营业执照等信息的电商将面临最高一万元的罚款。
根据第76条的规定,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配套征管法规缺失 专家:或可让支付平台代扣代缴
“政府如何知道我们每个月收入多少,并相应征税呢?”“小微商这么多,根本没法管。”部分微商道出了当下征税的实际困难。
《电商法》落地后,微商征税虽然有法可依,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着许多执行困难。因为微商群体基数大且分散,之前并无注册手续,前期统计工作就是一项巨大的任务。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新京报记者解释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出台针对电子商务、针对微商的特殊税收制度,也就是说,在微信上卖东西和在小区门口摆个摊卖东西,并不会因为销售渠道不同而在税收政策上有所区别。
尽管线上店铺和线下实体店的征税方式没有区别,但是线上线下的经营机制差别很大,具体征税难易程度也会大大不同。
施正文称,线上线下的经营机制差别很大,所以,用线下实体店的征管方式、措施及手段,可能对电商会出现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现在这一块的配套征管法规应当说还没有到位,或者是处于一个缺失状态,未来我想征管法会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征管办法。”
施正文认为,微商征税可能会要求平台履行扣缴义务,就像我们在单位上班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样,直接由公司代缴。另外,还可能赋予支付平台来代扣代缴,毕竟支付平台可以查到微商走账情况。
不过,施正文也表示,征税手段是必备的,但如果过于严格地加强电商征税,可能又会给消费带来不利影响。“因为微商、个体网店,更多是一些低收入者在做,电商对解决民生就业问题、活跃市场、便利消费者方面有重要作用。另外,电商在我国虽然发展很快,但还需要进一步发展,还需要政策扶持。”
长远来看,无论是赋予第三方平台还是支付平台来协助代扣税款,都要循序渐进,特别是在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目前不宜单独出台针对微商、个体网店的特殊或严格的征管措施。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电商协会秘书长王明谭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电商法》能不给企业增加比较大的负担,让电商企业和非电商企业公平的竞争,尤其是不能扼杀电商企业的健康发展,我觉得这很重要。”
不过,他也认为:“《电商法》短期只会对比较大的公司有影响,对个人、个体户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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