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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持钢管将儿子13岁同学打成颅骨骨折
时间:2009-12-22 09:19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13岁的孩子大鸿(化名)和12岁的孩子小君(化名)闹矛盾发生抓扯,小君的爸爸段平以小君被欺负为由,手持一根不锈钢管扫而来,将大鸿的左额部颅骨打成凹陷性骨折。四川中益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大鸿损伤程度为轻伤。昨日上午,遂宁市船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娃娃失和家长用武力援助

  今年7月,小君和同年级的同学大鸿闹了些矛盾,还发生了抓扯。小君年龄比大鸿小,他向爸爸段平诉说了被大鸿欺负的事,段平对此很是气愤。

  8月4日下午4时,小君在一电子游戏厅外碰到大鸿,于是告诉正在不远处的爸爸。段平一气之下,从街旁一杂物堆里捡起一根不锈钢管,跑上前去将大鸿一阵痛打。大鸿的头部、脚部等受伤。段平见事态严重了,就带大鸿到一诊所包扎。

  大鸿的爸爸见大鸿身上多处受伤,问清缘由后,心里很不是个滋味:“他们都是小娃娃呀,就算我的儿子有千错万错,也不能用钢管来惩罚啊。”次日中午,大鸿的爸爸报了警,并将孩子送往医院。经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诊断,大鸿的左额部颅骨凹陷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裂伤……经过两个多月的住院治疗,大鸿才出院。大鸿住院期间,花费了医疗费等1.7万元。在警方的调解下,段平暂时支付了1.5万元。

  帮了倒忙家长被告上法庭

  经四川中益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大鸿损伤程度为轻伤,伤残程度为9级。11月25日,船山区检察院向船山区法院提起公诉。昨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段平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当庭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判处段平3年以下有期徒刑。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由于双方就赔偿未达成一致,12月4日,大鸿的爸爸一纸诉状将段平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78726.68元。

  “这个家长简直是帮倒忙。”船山区法院一法官称,自己的孩子被另一个孩子打了,家长应该向老师或对方家长反映,也可请警方处理,家长自己用武力方式来解决是不对的。

  此案还引起遂宁市船山区人大代表姚本元的关注。姚本元说,娃娃之间闹纠纷,作为家长应正确对待,“家长不能用粗暴的方法制止孩子之间的纠纷,用钢管对付别人的孩子,方法极为不妥。”姚本元呼吁,双方家长都应吸取教训,考虑自己在孩子教育上有无缺失。

  记者汪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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